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12月7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景德镇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更加满意,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教育强市战略,坚持把教育摆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优先保障、优先投入、优先发展,全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规划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为“十四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51.2%,比2015年提高31.8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6%,三年毛入园率92.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8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全市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4.78%,比2015年提高7.66个百分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9.34%。职业教育招生职普比由24:76增长至41:59。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近4万人,毛入学率45%。景德镇陶瓷大学发展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陶瓷人才培养、陶瓷科技创新和陶瓷文化艺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近2000人。打造了浮梁高教园区,景德镇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院顺利搬迁新校区;成立了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启动了景德镇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筹建等重大项目。2018年至2020年,景德镇市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高校搬迁新建投入达40亿元,新增学位30000多个,电教装备投入2.4亿元。乐平市、浮梁县分别新增学校10所,办学空间进一步拓展。
——立德树人全面落实。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事业发展各环节各领域,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持续举办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暑期“三好杯”球类比赛、“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谷雨诗会”活动。积极开展全省“围棋进校园”、“足球进校园”等工作。“十三五”期间,评选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1个,遴选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承办机构11家;64所中小学幼儿园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2020年,我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景德镇市教育局荣获景德镇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体二等功。景德镇二中“火炬”学雷锋小组荣膺全国学雷锋示范点。市昌河实验小学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市实验学校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市实验学校、乐平市第十小学获得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景德镇市排名全国第六;2019年排名全国第十六。
——教师队伍持续优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市第十九中学余华获评全国模范教师,浮梁县兴田学校施济平、昌江区吕蒙乡官庄小学江荔思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市现有专任教师1.6万人,其中本科学历1.14万人、硕士358人。教师素质更高、结构更优。完善了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十三五”期间,共补充教师3196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607人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26.7%,评选表彰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5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8人。评选表彰市级学科带头人25名、骨干教师60名。新增中小学特级教师7人、正高级教师23人,高校累计引进博士201名。提升教师地位待遇,改进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坚持教育发展“四个优先”,组建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文件。“十三五”期间,全市教育支出累计超160亿元、市本级教育支出累计达38.9亿元,比“十二五”(100亿元、26亿元)分别增长60%、49.6%;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每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5.06个百分点。投资17.5亿元建设的景德镇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1800亩、容纳1.5万名师生,确保了学校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投资10亿元建设的江西陶瓷工艺美院新校区占地面积750亩,容纳1万名师生;投资10.4亿元把原工艺美院老校区改造成占地面积247亩的市卫生学校。新建扩建了41所中小学,新增中小学学位6.4万个,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扩建中小学14所,新增中小学学位2.97万个。全市65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面清零。新建改扩建了140所幼儿园,其中农村地区84所、占比达60%,更好地满足学龄前儿童入学需要。新建扩建了一批运动场馆、功能馆室,教育教学装备得到升级和改善。全市创建全国校园足球示范校64所、全国文明校园3所,比2016年分别增加26所、3所。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累计资助贫困学生26.1294万人次,发放资助金2.8544亿元。稳步实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调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以教研为牵引,创新开展“订单式”教研活动,有效推进线上教育。实现教育教学城域网全覆盖,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比例均达到100%。扎实推进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建设,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构建。2017年以来,在全省新一轮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先后有7县次获优秀等次。全市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认定。
表1:景德镇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实现情况 |
学前教育 | ||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
7.2 |
5.9 |
毛入园率(%) |
92 |
92.7 |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
82 |
85.6 |
九年义务教育 | ||
在校生数(万人) |
22.5 |
22.9 |
巩固率(%) |
99.8 |
99.81 |
高中阶段教育 | ||
在校生数(万人) |
5.8 |
5.81 |
其中:中职教育 |
2.8 |
1.94 |
高中毛入学率(%) |
94 |
94.78 |
特殊教育 | ||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4 |
99.34 |
高等教育 | ||
在学总规模人数 |
4.5万 |
4万 |
其中:专科教育 |
1.2万 |
1.4万 |
本科教育 |
3.3万 |
2.6万 |
毛入学率(%) |
42% |
43% |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景德镇教育要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新需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景德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十四五”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交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激荡,教育需要胸怀两个大局,顺应时代和实践发展要求,准确把握这一大背景、大变局、大逻辑,抢抓机遇,以更高的历史站位、更广的教育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提前布局谋篇,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开拓创新应对新挑战。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兴起,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新变革,5G、“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正在重塑教育形态,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教与学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人口老龄化加速和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正在改变生源数量及结构。这些新变化、新常态对景德镇教育事业的发展将产生新的影响,需要教育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把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积极主动提升新需求。面对学前教育普惠优质资源供给不足,义务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均衡,“城市挤、乡村弱”、“大校额”、“大班额”,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还很薄弱,高等教育资源仍然不够等问题,需要完善教育要素配置和供给方式,科学规划,供给更多更公平优质的资源和服务,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和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教育强市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待为根本目的,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统筹教育事业发展与校园安全,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职业教育提质创优、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快教育信息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景德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为先理念,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职业教育优质融合、高等教育优质内涵发展、终身教育优质服务,努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切实做到教育发展优先谋划、教育工作优先落实、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服务人民。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顺应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期盼,全面落实“双减”工作任务,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切实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聚焦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问题,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破解教育发展难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添动力、增活力。
——坚持依法治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抓重点、强弱项,补齐教育发展短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实现,总体实力和影响力明显提高。优质教育供给更加充分、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各类教育结构更加完整、教育公平更加彰显、高质量教育体系初步构建。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市教育水平大幅提升,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全面普及15年基本公共教育。学前教育普及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明显提升,保教质量迈上新台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位配比和办学规模实现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提升,服务地方发展的专业结构更加完善;残障学生教育和康复服务得到充分保障;终身教育优质服务体系初步构建。
——育人机制更加完善。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适应学生成长规律的基础教育育人机制基本形成,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完善,以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为目标的家校社协同、大中小幼贯通、城校企互融的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资源供给更加充裕。全市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智慧校园建设基本覆盖,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消除大校额,教育信息化资源得到充分保障,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
——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更加深入,教育督导作用有效发挥,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全面确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加成熟,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保障支撑更加有力。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更加多元化,信息化技术融合应用更加深入。
表2:景德镇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四五”主要指标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教育普及 |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2.7 |
94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81 |
99.9 |
约束性 |
高中教育毛入学率(%) |
94.78 |
97 |
预期性 |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9.34 |
100 |
预期性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52.0 |
60.0 |
预期性 |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
4.47 |
6.5 |
预期性 |
职业教育 |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
3.53 |
3.5 |
预期性 |
高职专科在校生(万人) |
0.8 |
2.0 |
预期性 |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
1.1 |
10 |
预期性 |
双师型教师占比(%) |
25 |
60.0 |
预期性 |
普通高中教育 | |||
在校生(万人) |
5.81 |
4.9 |
预期性 |
人力资源开发 | |||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53.5 |
55 |
预期性 |
普通话普及率(%) |
80.0 |
85.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规范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努力构建配套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带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提高党外代表人士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巩固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三化1”建设水平;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性培训、党务工作者常态化培训和党员轮训,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原则,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和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建特色优势,打造一批叫得响、成效实、有影响的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切实让党建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引擎。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和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健全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扎实开展政治谈话,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管党治党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注重师生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师生身边“微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视整改落实、巡视成果共享共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抓党建失职失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视整改弄虚作假等情形严肃问责。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手抓、两手硬”,深入推进“勤廉机关”“勤廉学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育为先、五育并举,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落实思政课改革创新“十个一2”举措,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落实市领导联系高校制度,持续推动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到学校上思政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同频共振。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完善思政课名师培养机制和荣誉体系。大力推进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不断创新和丰富德育载体。深化“三全育人3”改革创新,构建“四史4”教育常态化机制。全面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法治、国防等教育,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奋斗精神。加强国情、省情和市情教育,大力弘扬好人文化、勤廉文化,推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在大中小学开设红色文化课程,用好《红色文化》教材,充分发挥景德镇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弘扬荷塘精神,实施红色文化育人工程,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品牌,使红色教育融入学校工作全方面、全过程,着力培育造就一批批具有荷塘精神特质、红色血脉的时代新人。深入推进“红色、绿色、古色”育人实践,持续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走读、红色研学实践、红色歌曲传唱等活动,开发学生喜闻乐见的红色文化融媒体作品,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感。
专栏1 立德树人工程 创建市级文明校园50所、红色文化特色校园10所、红色研学基地2个;录制红色文化线上优质课20节;讲述一批红色故事,传唱一批经典红色歌曲,开展一系列红色研学实践活动;选树一批红色教育名师,培育一批红色文化学生讲解员和红领巾讲解员;持续开好同上一堂红色思政课。 |
2.传承创新中华陶瓷文化。积极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市各学校广泛开展陶瓷文化进校园,推广陶艺操作室,全面普及陶艺基本操作。用好乡土教材《景德镇地理》、《千年瓷都》、《人杰地灵诵江西》景德镇陶瓷章节、《瓷娃看家乡》小学地方教材和《景德镇陶瓷史话》、《景德镇陶瓷文化》初中地方教材;启动高中陶瓷文化地方教材编印工作。利用“互联网+教育+博物馆”开展陶瓷文化进课堂教学活动。在全市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助申遗”征文、绘画大赛等系列主题活动。利用好中国陶瓷博物馆、古窑民俗博览区、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十大瓷厂陶瓷博物馆等国家、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扩大对全市中小学生的免费开放时间,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对陶瓷文化的兴趣。组织中小学师生到陶瓷文化基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参观“进坑瓷土矿遗址、高岭土矿遗址、皇窑”,到“塔前古陶器遗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走进景德镇陶瓷大学和省、市陶瓷研究所、湖田民窑、三宝瓷谷、陶溪川、御窑厂、新都民营陶瓷园、刘家弄窑址进行陶瓷文化研学实践活动,感受中国陶瓷艺术风采,助推以景德镇御窑遗址为核心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3.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建立健全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幼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课程。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强化劳动教育日常监测,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鼓励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建立劳动实践场所。统筹配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劳动教育资源,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推进大中小学劳动周、垃圾分类、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完善学校体育美育设施,推进音体美教育教学条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程。健全“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推动足球、篮球等教学改革,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各地普及游泳运动;常态化组织学生体育锻炼,帮助每个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为优秀运动员升学畅通渠道,全面增强学生体质。推进艺术课程改革,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鼓励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培养学生艺术爱好,让每个学生至少形成1项艺术特长,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4.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假期校内托管服务,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考试等管理,全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养成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巩固提升中小学生阳光心理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支持大中小学校建设健康教育管理中心,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师,开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课。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加强心理辅导咨询,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广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禁毒、防艾、生态文明等教育,持续开展健康学校、绿色学校创建,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5.健全协同育人体系。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万师访万家”行动,完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功能,做实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家长志愿者等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加强家庭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引导家长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统筹发挥校内外各类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运动场等公益设施建设并免费向学生开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复兴少年宫等建设和管理,支持开展公益性活动。鼓励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进校园、上讲台,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专栏2 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遴选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0个;建设市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1个、市级劳动教育示范校30所、县级标准劳动实践场所(基地)1个,鼓励校校建有劳动教育基地(场所);实施体育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学校美育实践基地1个;实施中小学美育课外活动计划,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0所;建设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3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所;推进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行动,开展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实现学校教室照明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力争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以上百分点;建设市级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县(市、区)1个、市级制度化家校合作示范校10所;建设景德镇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
(三)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积极应对全面放开“三孩”政策,超前规划和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规范办园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入好园”的需求。
1.巩固普惠资源供给。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完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实施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规范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补齐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板,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农村人口大村新建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5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2.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补足配齐“两教一保”。落实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提升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强化课程园本化建设,推动教学游戏化改革。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加大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3.加强办园行为监管。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建立民办园成本监审机制,抑制过高收费。落实科学保教,加强幼小衔接,坚决纠正和防范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推动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健全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积极开展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均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机制,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科学处置闲置校舍和设施设备。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短板,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必要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确保全市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标准要求。落实景德镇市中小学大班额化解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和国家办学标准,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超标班级,基本化解大校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占比达到80%。
2.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强化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主体地位,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用好国家中小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用好监测平台,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
3.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健全常态化控辍保学机制和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机制,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延伸,探索增加孤独症、多重残疾、重度残疾儿童等招生类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内适合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康教融合服务。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普及推广。促进特普融合,建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发展机制,推进送教上门。
(五)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供给,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能力,构建与新高考相适应的育人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1.全面提升办学能力。加强县区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每个县区至少建好办强1所公办普通高中,提高县区普通高中发展水平。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充优质资源供给。加强县区普通高中建设,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杜绝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等行为。落实新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根据学生选课需要,加强学校教室、功能室、实验室等功能性场所建设,加大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提升普通高中信息化水平。
2.深化育人方式改革。适应新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落实全员培训,提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加大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等方面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适应县域和学校实际情况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开展验证性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指导。
3.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改革高中学校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探索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和艺术、体育、人文、科技等特色高中办学模式。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和特色课程建设。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衔接机制。密切高中与大学的培养衔接,扩大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权。开展特色高中创评,鼓励引导学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形成“一校一品、一校一特”办学特色,激发办学活力。
专栏3 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市级保教改革实验园30所,培养市级学前教育领航者20名、学前教育指导专家40名;全市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占比达到60%。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提升6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按省定标准补足配齐设施设备;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小学班额不超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新建学校不超规模,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不超过2500人,化解现有大校额,力争大校额减少一半以上;鼓励在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所办学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高的寄宿制学校;全市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占比达到80%。 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向学前、高中两端延伸。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计划,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现标准化。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 |
(六)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创优发展
对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高地,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并举,大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通过“改、扩、建”等措施,加快县域中职学校建设,落实每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公办达标中职学校,大幅增加中职学位数。深入推进职普协调发展,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开展全市中职学校等级评价认定,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创建一批省A档(优质)学校、省B档(规范)学校和C档(达标)学校。打通中职到高职、本科上升通道,支持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开展“3+2”合作培养和中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深化职普融通,鼓励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相互借鉴育人优势,举办职普融通教育实验班。
巩固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景德镇学院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支持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支持建设景德镇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景德镇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推进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建设,争取省级层面支持,将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招生面纳入高等教育招生范畴。
推进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职院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面向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探索推进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政府、学校与有条件的企业等社会力量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
2.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大力提升中职教育办学质量,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实施高职学校“双高5计划”加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支持力度。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办学标准,充分发挥其在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不断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实施职业学校“课堂革命”。
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引企入教”,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实施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推动职业学校面向在校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
3.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建立乡村振兴院系,大力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和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鼓励职业院校通过自办企业、技术服务、对外培训、成果转让等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发展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动校企共建特色产业学院,提升职业学校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出台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推动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发展虚拟仿真实训,探索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考试测试。
4.营造技能型社会发展环境。落实同等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平等待遇。赋予职业学校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制定差异化的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制度,建立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容错纠错机制,充分释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活力。大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尚技能技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专栏4 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创优工程 到2025年,市本级迁建1所(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新校区),扩建1所(景德镇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加快新建“浮梁县职业学校”建设步伐,加快加强昌江高级职业学校(原昌江职教中心)达标建设。建成A级中等职业学校3所、B级中等职业学校2所,其他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C级以上标准。认定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不少于10家。 打造3个市级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重点建设景德镇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产教融合“陶艺研学培训中心”、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人工智能实训基地、景德镇市卫生学校医学综合实训基地。重点打造和培育“陶瓷、人工智能、幼儿保育、旅游、医学(养老)、农业”等6个专业大类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陶瓷、航空”等2个景德镇特色高职专业群。 |
(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引导高校分类发展,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校争创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
1.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特色办学,整体提升景德镇市应用型人才培养层次。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建设、景德镇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支持景德镇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作,全力推进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建设。支持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本科教育,建成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申办景德镇市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推进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建设,筹建景德镇市航空职业学院。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院校发展。推进在景高校扩容增量,完成市属高校新校区办学。推动全市形成专业硕士、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本科、高职高专一体化的高等教育体系,积极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高校办学的服务社会导向,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在景高校主动对接景德镇市重点发展的陶瓷、航空、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构建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在不同领域争创一流,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加大对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支持力度,突出学科特色,培育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力争获批若干个省级一流学科。注重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融合,统筹资源配置,推进学科和专业建设。合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做强主干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高校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构建大思政格局,推动“三全”育人。打造精品课程,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新增若干门国家一流课程。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加大教学成果的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教学成果零的突破。对标对表各类评估、专业认证,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对于在景高校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学科、一流专业、高水平专业(群)、国家级一流课程以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给予经费支持。
4.构建城校共生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政府引导,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的产学研用合作模式,不断提升高校办学定位的适应度、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健全高校技术交易机制,打造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让更多创新成果在景转化落地。支持高校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聚焦党委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培养一批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产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完善创业政策环境和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与服务,进一步优化引才政策,为本市高校优秀毕业生留景工作创造条件。鼓励各县(市、区)与高校共建院系,不断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育力度。
专栏5 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 力争景德镇学院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建设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5门国家一流(精品)课程,10个省级一流专业和30门省级一流(精品)课程,并从中建设2个产教融合中心。 |
(八)构建终身教育优质服务体系
搭建平台,扩充资源,完善机制,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
1.加强终身教育平台建设。发挥普通高校、成人院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尝试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加快推进景德镇开放大学建设与综合改革,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县级开放学院转型和设立,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发挥县级中职学校在职业培训、技术推广和社会生活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各县(市、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老年大学、社区学院和社区学习中心建设,创新“互联网+”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服务模式。利用各类资源发展老年教育,解决老年教育经费和管理人员不足问题。
2.推动新技术赋能终身学习。推动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充实学习系统资源库。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多方参与、多种形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
3.完善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供给机制,鼓励各类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创新,共建共享。利用江西省终身学习系统,建立健全终身学习成果积累、认证、转换、检测评价机制,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终身教育决策服务体系。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弱势人群就业技能教育服务。激励各行各业英模自主学习。完善终身学习激励政策,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制度环境。
(九)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师资供给结构,创新和规范教师管理,持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和地位待遇,大力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严把入口关、考核关、监督关、惩处关,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和教师生涯全过程,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挖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推进“万师访万家”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师德师风承诺制度和教师光荣退休欢送制度。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通报师德失范行为。
2.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职能整合,大力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健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机制。
3.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建立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走教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施市域内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建立初中毕业起点、贯通培养的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培养体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的“三定向”方式,为农村学校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初次配置质量。建立思政、德育、美育、劳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和招聘机制,加大农村教师定向培养统筹力度。完善教师年龄、性别、学科等数据动态检测和运用,建立教师需求配置预警机制,逐步缓解教师城乡、校际、学科、性别等结构性矛盾。支持市属高水平应用型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4.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补充制度。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公办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适应新高考和普通高中选课走班要求。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让优秀师资流动起来。健全教师岗位、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落实好职业教育“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扩大高校引进人才自主权限,深化高校教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配足配齐专职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
5.提升教师地位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同工同酬。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中小学班主任、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教师倾斜。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落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地位。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推行中小学校和教师减负正面清单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持续开展人民满意模范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评选表彰。制定教师优待办法,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等优待政策。依法保障和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落实民办学校为教师缴纳“五险一金”等政策。
专栏6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实现景德镇学院普通本专科师范类在校生占比达到50%以上;培养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360人、学科带头人180人;培养省级中小学名师36人、名校长18人;建设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3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育建设1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11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培养18个左右省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大师,实现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高校培育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10人左右。 |
(十)推进智能时代教育创新
坚持教育信息化每年一训、一考、一评、一赛“四个一”工作思路,加大教育新基建投资力度,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推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
1.加快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发挥教育专网基础性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规模部署和应用。提升景德镇教育城域网容量、带宽,适应新时期教育信息化的需要。推进校园智能化改造,持续实施“智慧(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加快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客教室、数字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推进“赣教云”教育大平台在景德镇教育的进一步应用,加快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的教育应用,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及教育管理的应用。加快建设数据中台和“人人通”APP,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全面打通和支撑“教、学、管、评、测”等教育环节。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立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和防护体系,安排资金,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责任制和问责机制,规范教育数据管理。
2.全面推进新技术融合应用。大力引进开发优质数字资源,全面加强大中小学教材、教案、课件习题、试卷和微课、精品课等数字资源建设,构建体系完整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衔接,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偏远农村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探索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创客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中的应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课堂分析、学习分析、试卷分析,构建知识图谱与自适应学习方式,绘制学生“数字画像”。推动“互联网+教研”模式,运用网络研修平台进行集体备课和网络研修,提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拓宽教育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大数据中心,构建学龄人口、师资需求、教育经费投入等预测教育支撑学区划分、教师配置、经费投入、学情分析、学生综合素质模型、教学评价、学校评价,提升教育数据服务能力。
3.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激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内生动力,推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和评比表彰。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将计算机编程、人工智能、机器人活动等纳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推动信息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把信息素养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促进师范院校的教育技术和人工智能等专业建设。
4.强化教育信息化保障。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明确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主体责任,确保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探索建立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立过程化网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等保测评6”2.0全覆盖。充分依托江西教育网络安全应急中心,完善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加强教育网络信息内容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在线教育产品和教育类APP监管,促进在线教育规范有序发展。构建绿色上网防护体系,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教育信息化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信息化运维经费。完善信息化多元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市、县经费分摊机制,拓宽教育信息化经费渠道。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宣传机制,营造教育信息化良好发展氛围。
专栏7 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实现乡镇及其以上的学校“智慧校园”覆盖率100%;建设80个“名师课堂”、10所“名校网络课堂”实验校;实施图书馆(室)数字化改造工程,全面推行数字资源应用,推进“智慧作业”在3-9年级班级全面运用。 |
四、深化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稳妥推进教育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坚持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着力构建科学评价机制。改革学校、教师用人评价,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坚持科学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各校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多元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促进学校立德树人、教师潜心育人。注重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教育评价政策宣传,建立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美育、劳动教育等考核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深化统一高考改革,推行“两依据、一参考7”录取模式,实施“3+1+28”选科模式,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建立和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落地实施,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加强市教育考试中心建设,推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及职能整合,加强招生考试人员队伍建设,建设“一站式”考试服务平台,提升全市考试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管理,增强考试实施及允许条件保障。
(三)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适时调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人员,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落实。完善市级教育评估监测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市、县级各类教育监测机制。县(市、区)要比照省、市做法,完善机构设置。推进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落实江西省相关教育督导地方性法规。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健全督导工作规程,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建立健全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健全对县(市、区)政府的教育督导机制,推进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继续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保障学校平安稳定。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2年浮梁县;2024年昌南新区、乐平市;2025年昌江区;2030年珠山区。全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2年珠山区,2025年昌江区、昌南新区,2027年乐平市、浮梁县。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做好市督学换届工作,配齐配强督学,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加强教育督导学术交流,提升督导人员履职能力。
(四)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研究改革
发挥教研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成长的功能,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引领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全体教师基于课程标准的教书育人能力。推动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建立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导向、有地方特色的科学评价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监测信度,健全质量监测体系。优化教研队伍,推行“高中校际联盟、初中分片集中、小学镇村一体”的教研模式。创新教研机制,充分发挥学科中心组和名师等作用,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视导制度。改进教研方式,完善以“订单式”教研为主要形式的教研制度,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智慧教研新方式。加强中小学与教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市教育学会平台,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教育成果评选。整合和有效利用各类资源,为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学习等校园普法活动,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教育行政部门政务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教育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扎实做好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教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强化审批和重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事项。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质量评价和监管方式。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理顺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推行合并托管、一校多区、集团办学、学校联盟等多样化办学模式,推动学校协同发展。推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深化高校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经费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增强民主管理。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健全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园欺凌”和“校闹”。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家长、社区、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的格局。
(六)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扶持,因地制宜研究设立并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落实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依法依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开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年检年报和不良信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民办学校资产、收费、财务、招生、实习等监管力度。统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开展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用好省级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度。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制定和修订完善章程,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监测和通报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落实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制度和不良信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七)全面落实“双减”政策
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加强对教辅、课外读物等教学材料的审核,完善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估监测,学生过重作业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成效显著。全面压减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总量和时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继续将“双减”督导列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严格按照“一强化、二坚持、三提高、四严格、五限制”工作法,持之以恒抓好“双减”工作。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启动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并开展常态巡查。协调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全面使用全省“双减”智慧监管平台,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双减”校内提质系列配套政策。推进课堂“减负增效”。努力提高作业设计、课堂教学、课后服务水平。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有效机制。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应教尽教,校内学足学好。
(八)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围绕重大区域战略,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长江教育创新带、赣湘边等区域合作交流,参与区域内创新资源开放,搭建共享互通平台,构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攻关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新机制。支持市属高校开展联合办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支持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所合作办学,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探索校企合作对外推广模式新思路,发挥文化优势,构建后疫情时代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感知体系。积极参与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合作,不断扩大景德镇文化影响力,向世界讲好瓷都教育故事,推动瓷都文化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内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多渠道对外教育与文化交流。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九)推动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进一步落实脱贫户家庭子女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大力改善乡村学校条件,加强农村学校基础建设,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以人才驱动为引领,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提升全面振兴乡村教育。按照《景德镇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1—2025年)实施办法》,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专项计划。以增加投入为重点,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以“县管校聘”为试点工作,促进乡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2020年,全面推进“县管校聘”试点工作,保证各学校教育资源均衡。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农业农村实用型人才,为农村留守妇女搭建就业创业、家庭教育等技能培训平台,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支持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乡村困难学生的帮扶,全面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坚持“两为主”原则,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聚焦重点人群,加大农村地区普通话推广力度,全面消除语言交际障碍,构建健康和谐语言生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依托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景德镇卫生学校等院校,加快培养陶艺、农技、教师、护理等专业人才。
(十)健全教育风险防控机制
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教育工作全过程。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防范重大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风险,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政治安全主导权。严格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做好安全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防溺水、交通等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建设,扎实推进校园安防“四个一”工程建设,提高学校安防设施智能化保障水平。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涉校涉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教育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个人极端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保证规划落实的工作合力。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问题导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高效推进规划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二)强化经费保障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及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全面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健全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拨款和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高校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管理办法。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激励社会扩大教育投入,吸引社会捐赠。调整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城乡间、校际间均衡协调发展。坚持勤俭节约办教育,全面落实学校设计规范,严禁超标准建豪华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责任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强化教育经费监督管理,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全面分解本规划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各级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市教体局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高校要结合本规划,制定本地、本校的发展规划,抓好组织实施。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动规划贯彻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教育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景德镇教育事业发展成就和未来发展前景,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1“三化”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2 “十个一”指扩充一批优秀思政课资源、建设一批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打造一批思政课研究交流平台、确定一批思政课建设重点课课题、培养一批优秀思政课教师、聘请一批优秀社会教员、出台一批思政课教学激励措施、联系一批思政课教学研究合作家庭、形成一批优秀思政课成果、评选一批思政课教学和学习标兵。
3“三全育人”指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4“四史”指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5“双高”指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
6“等保测评”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7“两依据、一参考”指普通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8“3+1+2”指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