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3〕68号)精神,结合《江西省定价目录》,对《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该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依据 |
1 |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景东高铁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 |
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景发改收费字〔2017〕174号,景发改审价格字〔2020〕85号等 |
4、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7元/2小时,每增加一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
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景发改收费字〔2017〕174号,景发改审价格字〔2020〕85号等 | ||
2 |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市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多层、高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2300元/户 |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 |
3 |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居民生活用水户表改造费:单独新装用户收费标准为900元(水表表径15mm水管管径25mm,管长6㎡)。 如用户需要,进户材料每增加一米 给水管加收10元。 |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 |
4 |
污水处理费▲ |
1、居民用水:每户月用水量40吨以内(含40吨)0.95元/吨,40吨以上1.15元/吨。居民用水量阶梯收费可按年为周期平均计算; |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 |
5 |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1、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4元/月·户; 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景价费字〔2007〕34号文件 |
6 |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 |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0.42-0.84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 |
备注:1.以上目录清单指市级定价权限的收费项目,不含省级定价权限的收费项目; 2.▲指涉企的收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