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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23〕41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10-31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031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

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根据《健康景德镇2030”规划纲要》《关于健康景德镇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统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构建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统筹推进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建设,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到2023年底,全市初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体系;到2024年底,进一步完善健康影响评价体制机制,建立运行良好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体系;到2025年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全面推广应用不断扩大,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影响评价体系。原则上评价数量不低于拟定政策总数的30%,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评价数量不低于10%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健康景德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健康办)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负责健康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科学有序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级范围,开展本行政区域及其管理范围内的健康影响评级评估工作。

(二)明确实施主体。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拟定和实施部门是健康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负责在公共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立项前完成健康影响评价。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市健康办负责组织成立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按照卫生健康为主,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的原则遴选专家组成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为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四、评价范围和内容

(一)评价范围。对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重要公共政策及重大工程项目均应纳入审查范围,具体内容包括:

1.公共政策文件:以本级政府名义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市政府内设机构、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范围)。具体包括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等涉及面广、覆盖人群较多、有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公共政策。

2.重大工程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二)评价内容。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五、实施办法

(一)职责分工。

分阶段、分步骤探索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重点选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市司法局负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每年年初将当年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初稿)制定计划及时提供给市健康办,市健康办负责对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市发改委和市直部门每年年初向市健康办报备即将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计划,市健康办负责对拟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

(二)组织方式。

市健康办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1.交由市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具体实施;

2.交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3.由市健康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实施步骤。

1.组建专家组。采用“X+Y”模式组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X”为市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相关领域专家或者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领域专家;“Y”为根据需要,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邀请的相关学科专家。

2.开展评价评估。专家组通过文献分析、实地调研、专家质(函)询和群众意见调查等方法,从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的角度,对政策和工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研判,作出评价评估结论,提出促进人群健康的建议,形成政策修改清单表或编制评价评估报告书。

3.撰写评价评估报告。由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牵头实施部门负责汇总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组的修改清单表或报告书,撰写评价评估报告。原则上单个事项评价评估期限不超过1个月。

(四)结果应用。

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对政策、规划和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后做出结论,提出建议,以消除或减缓对健康的消极影响,或者增强对健康的积极影响。以政府名义发布政策,由市健康评价办将评价报告提交至政策制定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供最终决策使用。以政府所属部门名义发布的政策,则由政策制定部门自行参考评价结果,做最终决策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合力、专技结合的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和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能力建设。强化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支撑作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健康影响评估专业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模式,包括学科建设、人员培养、机构建设、岗位设置、运行机制、业务培训等。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社会力量的作用,保障有关工作经费,有效提升工作能力。

(三)落实要素保障。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经费,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场所设施,织密健康影响评价人、财、物基础保障三张网,确保健康影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考核督促。逐步探索制定、健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的各类监督及激励机制,将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纳入健康景德镇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督促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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