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22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试验区建设上台阶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至关重要。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发挥应有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双“一号”工程,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一)加强推进数字经济信息公开。围绕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集中公开数字经济相关组织机构、产业赛道、应用场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数字经济集聚区等信息;主动公开各行业部门、各县(市、区)推动数字经济重点工作动态及特色亮点做法;做好数字经济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工作,汇聚民意民智共谋数字经济发展。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积极做好专栏的内容保障,推进惠民利企政策措施精准推送、分类公开,鼓励政策起草部门公开相关统计数据和政策落实情况。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加大受疫情影响相对较为严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工作,促进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三)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市场主体期盼,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扩大有效投资、中小企业纾困、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针对性加强大学生、农民工等相关群体就业创业信息发布,加大稳岗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及时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权威发布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有序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及时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河湖长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2年底前,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本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建立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集中发布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制度落实,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紧扣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建设符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全流程公开标准样板,确保浮梁县、昌江区鲇鱼山镇、珠山区昌河街道、乐平市洎阳街道、浮梁县三龙镇、浮梁县臧湾乡顺利通过验收评估。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政府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区域实际和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我市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十县百乡”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评估效果,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在2022年10月底前报送我市“十县百乡”建设情况。
(八)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做到补贴政策名称、文件依据、主管部门、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助标准、政策解读电话“七公开”。涉农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九)优化完善公开数字化平台。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不断提升管网、办网水平。全市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三级页面支持度达100%,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完成政府网站与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积极参与政务新媒体季度评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规范政务类APP、微信小程序等,加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监督和治理,规范点赞投票、网络答题行为。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
四、突出政策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十)强化决策事项公开。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梳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按要求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落实便民政策、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听取意见建议,进行交流答疑,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十一)深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官网将进行统一归集展示。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十二)加强政策精准解读推送。建立完善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机制,权威发布市政府重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明确解读范围,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深化解读内容,注重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比例,2022年,全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率要达到90%以上。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各级政府部门报请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助力政策完善。开展景德镇市2022年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积极宣传推广政策解读先进做法。
(十三)优化线下政策公开渠道建设。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区要重点公开基层政府决策前公示、重大政策执行、管理过程、服务内容及结果等信息,及时回应省“五型”政府社会监督平台涉及本地区的群众意见建议。加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拓展政府公报选登内容,优化政府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做到应赠尽赠。
(十四)实质性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风险研判和处置回应,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热点舆情,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回应做好舆论引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及时对最新出台政策进行精准解读,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调查征集等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优化办理流程,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相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有效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五、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电话答疑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新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十六)改进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不得与省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公开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加大综合考核比重,优化考核方式,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七)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2022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附件:2022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附件
2022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一)加强发展数字经济信息公开 |
加强发展数字经济信息公开 |
市发改委 |
2022年11月底 |
2 |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各部门积极做好专栏的内容保障 |
市政数局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3 |
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社保减负和稳岗就业、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他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 |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市政数局 市税务局 市金融办 |
2022年11月底 | |
4 |
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市财政局 |
2022年11月底 | |
5 |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1月底 | |
6 |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工作 |
市政数局 |
2022年11月底 | |
7 |
(三)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
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 |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
2022年11月底 |
8 |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市卫健委 |
2022年11月底 |
9 |
(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 |
市财政局 |
2022年11月底 |
10 |
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信息公开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022年11月底 | |
11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 |
市乡村振兴局 |
2022年11月底 | |
12 |
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11月底 | |
13 |
做好“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河湖长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
2022年11月底 | |
14 |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医保局 |
2022年11月底 | |
15 |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公开制度 |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供电公司 |
2022年11月底 |
16 |
公布本地区或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集中发布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供电公司 |
2022年11月底 | |
17 |
(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确保浮梁县、昌江区鲇鱼山镇、珠山区昌河街道、乐平市洎阳街道、浮梁县三龙镇、浮梁县臧湾乡顺利通过验收评估 |
浮梁县、昌江区鲇鱼山镇、珠山区昌河街道、乐平市洎阳街道、浮梁县三龙镇、臧湾乡 |
2022年8月底 |
18 |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
19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十县百乡”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评估效果,及时总结工作亮点 |
市政府办 |
2022年10月底 | |
20 |
(八)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目录清单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21 |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
22 |
(九)优化完善公开数字化平台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 |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23 |
全市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三级页面支持度达100%,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 |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9月底 | |
24 |
完成政府网站与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 |
市政数局、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25 |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26 |
进一步规范政务类APP、微信小程序等,加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监督和治理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27 |
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28 |
(十)强化决策事项公预公开 |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29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0 |
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1 |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2 |
(十一)深化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33 |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4 |
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
35 |
(十二)加强政策精准解读推送 |
建立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机制,权威发布市政府重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市政府办 |
2022年11月底 |
36 |
明确解读范围,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7 |
深化解读内容,注重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8 |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39 |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40 |
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助力政策完善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41 |
开展景德镇市2022年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政策解读先进做法 |
市政府办 |
2022年9月底 | |
42 |
(十三)优化线下政策公开渠道建设 |
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时回应省“五型”政府社会监督平台涉及本地区的群众意见建议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43 |
加强重要政策现场解读,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44 |
完善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
市政数局 市文旅局 市档案馆 |
2022年9月底 | |
45 |
拓展政府公报选登内容,优化政府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做到应赠尽赠 |
市政府办 |
2022年7月底 | |
46 |
(十四)实质性回应群众关切 |
加强涉景政务舆情监测、风险研判和处置回应,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47 |
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热点舆情,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回应做好舆论引导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48 |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及时对最新出台政策进行精准解读,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49 |
统筹互动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公众相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有效答复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50 |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 |
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 |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7月底 |
51 |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7月底 | |
52 |
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53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
市行政学院 |
2022年11月底 | |
54 |
鼓励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
55 |
(十六)改进工作作风 |
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56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 |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11月底 | |
57 |
加大综合考核比重,优化考核方式,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市政府办 |
2022年11月底 | |
58 |
(十七)抓好工作落实 |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2022年景德镇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
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
2022年7月底 |
59 |
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60 |
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
61 |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市政府办 |
2022年1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