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十七条举措》已经2022年5月10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十七条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遵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号)和《景德镇市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方案》(景党发〔2022〕4号)统一部署,打造景德镇“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唱响做实“景快办”品牌,制定如下举措。
一、全面设立通用综合窗口。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大力实施“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推进“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部署至乡镇(街道)。将部门设置的小“一窗”变成按事项集成审批的大“一窗”,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除特殊情况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除部门必须保留的专业窗口按分类综合受理外,其余事项全部实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2022年底前,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通用综合窗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出台全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强化数据归集,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制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推出更多具有本地特色亮点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深入推进跨部门“一照通办”改革,让更多准营许可事项纳入“一照通办”改革范围。2022年底前,全市高频“一件事”不少于50+1(企业开办)项。2023年底前,全市高频“一件事”再推出不少于50项。〔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进一步梳理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全面推行“一网选中介”。按照“谁准入、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让中介服务不再成为影响行政审批效率的顽疾。根据国家、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完善本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制度;2023年巩固提升中介服务整治成效。〔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彻底打通惠企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按照“一库、一窗、一平台”模式,构建“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惠企政策简便快速兑现服务体系。梳理市、县两级惠企政策,建立全市统一惠企政策库,完成“惠企通”平台部署至市、县两级(或对接)。在市县两级设立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按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承诺兑现三种方式,除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外,实现财政奖补、减税降费等资金快速审核、快速拨付,提高政策兑现完整率及满意度。2022年底前,完成“惠企通”平台部署至市县两级(或对接)。全市实现免申即享类事项25项、即申即享类事项10项、承诺兑现类事项30项。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全部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承诺兑现。〔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切实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能力。推动平台服务持续迭代升级,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市政务服务公共入口、通道、支撑的总枢纽作用。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系统对接力度,全面推动数据共享,着力解决数据通而不动的问题,真正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应用通。积极拓展可调用电子证照的种类,全面梳理部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应用场景,为“赣服通”、“免证办理”大厅提供基础支撑,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服务。深化“免证办理、材料一次性提交”改革,打造一站式主题集成服务,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自建业务系统基本完成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并使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一网通办”率达90%。2023年底前,除涉密等特殊事项外,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数据赋能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聚焦数据整合共享、服务能力提升、数据创新服务,推动“赣服通”持续迭代升级,做到事项更实、数据更通、技术更新、服务更优、安全更牢。充分运用区块链、数据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加快办事表单、办事材料、审批过程与数据信息的智能匹配共享、智能比对校验,实现秒批秒办,推动高频服务“掌上办”,丰富赣通分应用场景,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2022年底前,“赣服通”5.0版上线运行,全市秒批秒办服务事项达5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使用数据、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比例达50%,掌上可办比例达90%,赣通分应用场景达10项。2023年底前,全市秒批秒办服务事项达8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使用数据、电子证照、电子材料比例达80%,掌上可办比例达100%,赣通分应用场景达20项,全面推进数据资产场景应用上线。〔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提升“赣政通”应用能力。聚焦政务办公大协同,加快推动政务办公“一网办、掌上办”。持续扩大平台覆盖范围,进一步推动用户使用“赣政通”开展日常办公。聚焦机关内部办事“只跑一次”,整合材料、再造流程。进一步完善“赣政通”与“赣服通”的联通渠道,全面推行“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2022年底前,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平台组织架构全覆盖,活跃率突破50%,市本级机关内部“只跑一次”事项不少于20项,市级自建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与“赣政通”实现全面对接,市、县、乡三级实行“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模式。2023年底前,活跃率突破70%,市本级机关内部“只跑一次”事项不少于50项,市、县两级公文交换、会议管理、督查督办融合运转,市、县、乡三级实行“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异地通办”。强化市县两级数据共享互认,进一步梳理“全市通办”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异地可办”。优化政务服务“异地办理”模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 “掌上办”。强化异地通办专窗功能,加强线上线下平台融合。2022年底前,全市高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市通办”。2023年底前,“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 “全市通办”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全部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全市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2年底前,编制或认领市、县两级统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和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针对各级权限下放承接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2023年进一步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整合优化审批服务职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前台化、服务管理后台化、审管分离联动化”运行模式。2022年底前,将有改革意愿、符合机构限额要求的县(市、区)和开发区纳入改革范围;2023年,努力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全市全面铺开。〔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有效推行科学精准监管。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市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全面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除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提高监管效能,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适时对企业进行提醒。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全面推行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制度,推广“企业安静日”,寓服务于监管,让执法更有温度。2022年底前,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比例达90%。2023年底前,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比例达10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着力拓展12345热线服务功能。夯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基础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热线中心建设,做好专业知识库的管理和维护,畅通网上服务渠道,实现“一号响应”。增强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处理能力,设立市级营商环境投诉接听专席,直接受理全市企业反映营商环境方面的诉求,对所有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实行分级分类有效沟通,实现“接诉即办”。强化政务服务热线数据分析能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热线市县联动,加快与信访、非公企业维权等投诉平台对接,通过多渠道汇聚数据,全方位分析研判,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努力把政务服务热线建设成为全市政务服务的“总客服”、改进提升工作的“监督哨”、领导科学决策的“智参谋”。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市场主体难事有渠道反映、问题有专人受理。推动全市政务服务热线数据全量汇聚,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参考提供依据。2023年底前,不断拓宽热线智能化场景,实现政务服务热线的智能化应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保障。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改革“一招鲜” “土特产”。积极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对各项利企便民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强化政务服务考核的目标引领作用,建设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调度暨政务服务能力考核评价系统,定期调度和通报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强化及时奖励制度的正向激励,不断提升暗访督查和媒体曝光的综合监督效应。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常态化推进“服务怎样我体验、发现问题我整改”活动,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巩固提升“窗口腐败”专项整治成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让每一位办事群众都能体验到便捷高效、暖心爽心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建立健全帮代办工作机制,组建“两横一纵”帮代办队伍,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服务,重点开展好企业帮代办服务,聚焦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景漂景归人才、特殊群体等,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变政府“坐等上门”为企业“坐等上门”,变“企业客商跑”为“代办员主动跑”。2022年4月前,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规范服务流程,开通服务热线和网上受理平台;2022年底将帮代办服务延伸至县(市、区)、工业园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全面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持续推进我市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化、目录化管理,组织市、县两级政务部门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业务需求,依法依规梳理形成2022年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对照供需对接清单,以满足业务需求为目标,编制形成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2022年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将供需对接清单和政务数据目录纳入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理。2022年底前,实现供需对接清单完成率80%以上,各数据提供单位确保数据质量可靠、更新及时。〔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提升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水平为方向,不断完善“多规合一”平台,充分利用“一张蓝图”数据,持续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工作。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推进“多测合一”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工作,以开发区、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环境影响、文物保护、矿产压覆等多评合一,项目落地后不再进行单独评价。2022年底前,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功能再提升,加快审批管理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七、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统一规范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优化交易、服务和监督三大系统功能。持续拓展平台全覆盖,将适合市场配置的公共资源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和“应进必进”。在此基础上,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流程交易电子化、全过程监督电子化、见证电子化和交易档案电子化。2022年底前,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开标运行和交易档案电子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