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 > 第9期(总第33期) > 部门文件

景德镇市科技局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景德镇市教育局 景德镇市财政局 景德镇市人社局 景德镇银保监分局 景德镇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科字〔2021〕27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9-30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联合和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科发农字〔2020167号)的通知精神,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引领和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求,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加强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6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加强全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有效解决科技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联合和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科发农字〔202016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景德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公益服务主责,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基础作用

深入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创建,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效能。探索建设区域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推动服务功能从技术推广向政策咨询、信息提供、生态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试点,建立融合发展对接平台和路径,吸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技推广。继续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推动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建立一支技术精湛、视野开阔、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编外农技推广队伍。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扩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完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链条式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注重公益性履职情况和公共服务质量效果,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考评重要内容。建立与实际贡献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支持农技人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

二、提升创新供给能力,有效激活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务动能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服务考核机制,把科技服务等横向项目与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同等对待,将服务三农成效作为学科评估、人才评价、项目资助的重要参考。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置推广教授和推广研究员岗位,并把农业科技服务成效作为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强化对成果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通过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推行线上技术交易专项补助,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在线对接率。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等共建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基地。积极运用VR、直播带货等新媒体手段,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提供精准及时的科技服务。(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

三、调动服务主体积极性,培育壮大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

引导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承接和转化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并推广技物结合” “技术托管等创新服务模式。培育壮大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实行科技服务后补助。(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提升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分类改造薄弱基层供销社,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标杆基层供销社,打造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优化重要农资和农副产品供应服务,依托行业协会推进农资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市供销联社,完成时限:2022年)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将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骨干纳入培训范畴,开展农民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引导支持科技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鼓励专业技术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科技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完成时限:2022年)

四、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倡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专业技术服务,引导返乡下乡在乡人员进入各类园区、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地方出台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的农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职称。加强技术经纪人培训,壮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提升专业大户和乡土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建立健全市县科技特派员体系,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将企业技术人员、乡土人才等列入选派对象。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菜单式科技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长效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经济实体,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评价机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在科技特派员评优、选任和经费分配等工作中予以运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

五、创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有效发挥载体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健全布局较为合理、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创新平台体系,建立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与政府、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和技术研发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协同创新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涉农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发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龙头引领作用,带动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等各类农业创新基地发展,拉长产业链、拓宽产业面,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面、系统、一体化服务。在江西景德镇国家农业科技园、高岭-中国村等地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推进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完善农业科技园区、平台、基地管理办法和监测评价机制,将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成效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年)

六、推进科技服务县域统筹,创新完善科技服务资源配置机制

构建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信息流与技术流相结合、网络服务与专家服务相结合、日常服务与专题服务相结合、咨询服务与培训服务相结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县(市、区)申报省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构建以县域为结点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平台,搭建县域农业科技服务网上供需超市,促成科技服务供求双方实时在线下单” “抢单。优化农业科技项目管理,面向农业科技服务需求,试行揭榜挂帅项目承担机制,实施多层次多学科跨部门科技项目集成。引导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实施一批重点配套工程,引领支撑乐平市加快形成蔬菜、粮食特色产业集群,浮梁县加快形成茶叶、水果特色产业集群,昌江区加快形成休闲旅游农业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3年)

七、整合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全面保障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农业科技服务专项资金,重点加强县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基础建设,支持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或提供科技服务。建立健全评估、抵押、登记、处置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保险等服务,在业务范围内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加强各级党委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科技特派员等农业科技服务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宣传,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积极营造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有关部门)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