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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景府办字〔2021〕12号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4-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的认领实施、部署运用等工作,现将《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按层级分权限认领实施权力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在对口省直部门完成本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内事项颗粒度细化梳理工作后,及时组织做好权力清单认领实施工作,形成本级部门权力清单报对口省直部门审核同意,于2021510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汇总(联系人:嵇文海  联系电话:8386678  邮箱:754278598@qq.com)。

二是全面开展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权力清单认领实施及对外公布工作后,要按照文件要求和实际办理情况,依法依规做好事项管理系统中政务服务事项与本部门最新权力清单的映射匹配工作,并在政务服务网公布最新政务服务事项。

三是准确把握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程序及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在江西省统一行政权责清单网上管理系统启用前,如需调整本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应按程序向对口省直部门报告。

2021331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政务明电〔20219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省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020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的认领实施、部署运用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落实本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颗粒化工作

(一)负起主体责任。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对本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内事项开展颗粒度细化梳理工作,形成主项、子项最优颗粒度事项体系,并对事项分权限实施情况依法依规予以明确,以便市、县(区)部门按层级、分权限逐个认领实施。

(二)坚持依法依规。清单颗粒度细化梳理工作应当在权力事项现有的设定依据、行使层级框架内进行,原则上比照江西政务服务网部署的政务服务事项,涵盖正在依法依规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细化的行政权力事项应逐项明确行使层级,不得突破现有设定依据新设权力事项,不得扩大或缩小行使层级范围。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类事项,可按常见违法情形,并结合互联网+监管清单,细分出子项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列出基本编码。目前,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中的事项编码为基本编码,共12位,由2位行政区划代码(我省为36)、2位事项类型代码(01-10,例如01为行政许可,02为行政处罚)、5位主项代码(前2位为中央业务指导或实施部门代码标识,例如04为发改委;后3位为顺序码,范围为001-999)、3位子项代码(主项含有子项时用“00Y”表示,子项的顺序码范围为001-999;主项无子项时用“000”表示)四部分组成。

对主项细化分出子项的,先将主项基本编码最后3位由“000”修改为“00Y”,再在子项名称及编码栏填写子项名称和编码,子项基本编码前9位与其主项基本编码前9位相同,后3位从“001”开始依次排序。

(四)确保有序公开。经本部门研究同意后,省直各相关部门应将本系统颗粒化后的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于2021410日前报省政务服务办备案,清单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指导本系统按层级分权限认领实施权力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的映射匹配工作,按照具体办理实际情况开展权力清单颗粒化工作。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在事项名称、类型等方面相一致的,可不作调整或适当微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事项名称一致、事项类型不一致的,要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事项类型重新梳理归类并部署上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权力清单事项名称不一致、事项类型一致的、要判断该事项是否为权力清单事项分出的子项、办理项或实为同一事项,并相应标明对应关系或修改名称;权力清单中没有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明确取消的要及时取消到位,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未明确取消且有实际办事需求的,可纳入权力清单中相近事项的子项或者办理项;权力清单中存在但政务服务网没有的事项,要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及时增补到位。

省直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市、县(区)本系统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的认领实施工作。市、县(区)政府应组织本级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清单认领实施工作。市、县(区)相关部门认领形成的权力清单,报对应省直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1510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把握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程序及相关要求

省政务服务办已启动开发建设江西省统一行政权责清单网上管理系统。今后,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调整。在权力清单网上管理系统启用前,各地、各部门如需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应按程序报对口省直相关部门。省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究提出调整意见后,报省政务服务办核准后进行调整。

联系人及电话: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徐晏博,0791-88919702

政务服务管理指导处  姚菊华,0791-88919622

电子邮箱:jxzwfwsgc@jiangxi.gov.cn

附件:省直相关部门名单(略)

2021323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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