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成员单位:
4月15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定通过了《景德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景德镇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应急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规划、专项预案编制;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批复并监督执行;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承担水旱灾情信息的统计发布;承担防汛抗旱物资、资金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行业、部门涉及防洪安全的在建工程的管理。督促市内工矿企业落实所属尾矿坝、尾砂坝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指导水毁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组织或参与较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水利局:组织指导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依据市防指授权实施权限范围内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并监督指导全市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水利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行业防洪抗旱水毁工程的修复;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景德镇军分区: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指挥辖区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协调军兵种及预备役部队支援重大抗洪抢险救灾,负责向军队系统上级单位申请对我市抢险救灾给予有关方面支援,负责协调任务部队遂行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时、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等工作,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盗窃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破坏防汛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设施、预警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根据防汛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市新闻单位对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等汛情旱情发布、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监测及引导。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体系建设与水毁工程修复所需基建资金的筹集。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防汛抗旱应急除险,水毁防洪工程、抗旱工程的修复,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水毁修复;根据市防指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因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预案制定、监测预警、勘察和防治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防汛抗旱救灾所需的基础测绘资料和技术支持,做好防灾救灾的测绘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防洪治涝及抗旱区域规划,规划防洪区管网、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气候形势,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和实时气象监测要素信息;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
信江饶河水文中心:承担水、雨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承担墒情监测、分析及预报,收集墒情资料并编制土壤墒情公报;承担发布洪水、枯水水情预警。
市交通局:负责指导市内水运、渡口和县、乡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汛期优先协调安排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洪人员和物资设备。负责汛期全市运输船舶航行安全的监管。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汛期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必要时实行水上交通管制。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水旱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负责消毒及防疫药品的储备,组织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督促指导有关工业企业的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市教育局:指导、协调、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及教育系统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指导学校灾后规划重建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拍摄重大灾情图片、影像资料,主动及时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组织指导旅游景区、旅行社制订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旅游景区、旅游团队落实防汛应急各项措施,保障团队游客生命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所辖场(所)的堤防建设、管理和抗洪抢险工作。负责保障灾后重建的农作物种子的供应;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储备、维护及使用培训;负责灾民救济粮供应,以及洪水威胁区内粮食转移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所需木材的供应工作,组织做好林业系统的防汛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供应。
市供销社:负责抗洪抢险所需的编织袋及洪、旱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储备与调运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区重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地等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负责保障直管公房,确保住房及设施安全;指导物业企业所辖物管小区的安全度汛。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和水毁修复工作,负责城区积水和内涝的疏通排泄工作。负责做好城区跨河桥梁安全度汛,指导城区广告牌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所管辖桥梁的防洪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洪灾期间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协助储备消毒及防疫药品。
市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其桥梁的防洪安全、抗洪抢险和水毁修复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出资监管企业的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辖区监狱、戒毒所等部门的防汛及抗洪抢险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全市因洪旱灾害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
市民航局:负责协调景德镇机场做好的防汛安全、抗洪抢险和水毁修复工作,以及乘客的防汛安全。
市机管局:负责保障汛期防汛检查、应急处置、市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和安排。
信江船闸通航中心:负责昌江鱼山枢纽的防汛安全,认真执行市防汛指挥部防洪调度命令,确保枢纽工程安全度汛。
赣东航道事务中心:负责督导汛期航道中船只安全运行,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指令,确保汛期航运安全。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负责报灾音像光碟的制作。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发布防汛、防台信息和汛情公告。
景德镇日报社:负责防汛抗旱救灾宣传报道。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
武警景德镇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执行分洪爆破等重要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并参加抗旱救灾。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指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负责干旱时城乡群众的应急送水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汛期交通安全管制,协助做好防汛抢险期间应急车辆和抢险设备的通行畅通。
市供电公司:保障抗洪、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以及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负责供电系统所属水电厂防洪安全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负责按防汛抗旱要求实施电力调度。
市移动公司:负责所辖无线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保证通讯线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防汛抗旱信息。
市电信公司:负责所辖有线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保证通讯线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防汛抗旱信息。
市铁塔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铁塔抢修、维护;基站机房、电源、设备、配套设施的抢修以及维护。
南昌铁路局鹰潭工务段:负责辖区铁路沿线水害、地害防治及维护铁路正常运行工作,及防汛物资的运输、滞留旅客的安置等工作。
市中石化公司:负责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油料储备与供应工作。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的防汛工作。
中国安能第二工程局景德镇办事处: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参加抗洪抢险救灾、营救受灾群众、转移物资、抗旱应急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