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三年行动计划及任务分工表(2021-2023年)》《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三年行动计划及任务分工表(2021-2023年)
2.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三年行动计划及任务分工表(2021-202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以下简称“申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交流新平台”的嘱托,按照“注重保护优先、努力服务城市、遵循国际标准、坚持学术引领”的原则,全面加强景德镇御窑遗址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努力推动御窑遗址申遗成功,实现由国家级向世界级的飞跃,进一步提高江西陶瓷文化的国际地位和扩大江西的国际影响力,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景德镇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效推进申遗工作,力争2023年参加世界遗产大会评选,争取2024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021年,开展环境整治和对外交流,完成申遗材料的编写,5月份向国家文物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上报申遗材料。
2022年,争取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送申遗材料,开展遗产监测和保护展示设施建设。
2023年,全面完成环境整治、保护展示和遗产监测等申遗筹备工作,力争提前参加世界遗产大会评选。2024年,争取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三、重点任务
(一)价值阐释
1.编制申报材料。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文本》(中英文)编写及相关专题研究;编制《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编印申遗相关法律政策汇编;制作申遗画册、申报片、幻灯片等。
2.制定公布保护规划。完成并公布《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2020-2030年)修编、《景德镇祥集弄民宅保护规划》《景德镇落马桥遗址保护规划》《南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公布《高岭瓷土矿(高岭片区)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5年)》。
3.遗产价值专题研究。完成《窑业遗址的保护利用研究》《景德镇制瓷技术及生产体系研究》《景德镇陶瓷贸易及对世界的影响》《景德镇御窑遗址遗产点要素档案梳理及研究》 《景德镇御窑遗址各遗产点考古信息资料汇编及专业术语解释》专题研究;针对景德镇申遗考古和研究课题成果举办专家论证会;探究景德镇陶瓷与世界陶瓷产业及文化的关系,开展相关研究,收集撰写研究论文,编辑出版系列研究丛书。
4.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制定御窑厂遗址五年考古工作计划,开展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进一步探明明清御窑厂空间格局及其与景德镇明清城市格局的关系,重点开展御窑厂西北角围墙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和御窑厂八小地块的考古勘探工作。开展高岭瓷土矿遗址、东埠码头遗址、湖田窑遗址、落马桥遗址、南窑遗址周边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进一步探明高岭瓷土矿遗址开采、原料加工、道路运输等遗址特征和分布状况,以及东埠码头遗址水路运输特征的分布情况。
5.做好考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工作。开展景德镇市范围内考古GIS系统建设,完善《全市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编辑出版御窑厂遗址考古发掘报告(2002-2004年、2014年)、落马桥遗址考古工作报告(2017年)、南窑遗址考古工作报告;完成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古码头遗址的考古调查报告。对照申遗要求,整理发表御窑厂明清作坊遗址、南麓遗址、东门头遗址、毕家上弄北侧遗址、御窑博物馆遗址、东北角围墙遗址、方家下弄遗址等考古工作简报;整理完善湖田窑遗址等原有考古工作报告。
(二)环境整治
6.开展御窑厂遗址环境整治。完成御窑厂遗址周边环境整治(一期、二期)工程;编制实施御窑厂遗址周边环境整治(三期)方案;按照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的要求,制定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整体环境整治方案,并结合景德镇老城保护,做好环境整治与城市道路、水电气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提升。
7.开展高岭(东埠)遗址环境整治。编制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码头遗址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实施环境整治工程,重点做好高岭村环境整治,恢复高岭瓷土矿至东埠码头的原料运输道路以及东埠老街、码头的历史风貌。
8.开展湖田窑遗址环境整治。结合“三宝瓷谷”的整体改造,编制湖田窑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实施环境整治工程,重点做好湖田桥至湖田窑遗址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
9.开展落马桥遗址环境整治。结合“三红一光”老瓷厂改造工程,根据落马桥遗址保护规划和阶段性考古成果,编制落马桥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0.开展南窑遗址环境整治
根据南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南窑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实施相关环境整治工程。
(三)保护展示
11.全面实施遗址保护工程。开展景德镇御窑厂遗址本体保护工程,重点做好御窑厂南麓遗址、北麓遗址、作坊遗址、东北角围墙、西北角围墙遗址的本体保护,并实施御窑厂东北角围墙遗址、西北角围墙遗址保护棚工程。开展高岭瓷土矿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及必要的岩体加固工程,做好东埠古码头遗址、湖田窑遗址、落马桥遗址本体日常养护工作。实施御窑厂遗址、高岭瓷土矿遗址、东埠街和高岭村、南窑遗址、落马桥遗址等三防工程。
12.建设遗产展示中心。编制遗产展示利用规划,在御窑厂遗址周边建设遗产展示中心(可考虑与遗产监测中心合并),以景德镇陶瓷遗产价值为核心,明确展示路径、内容与方式,做好遗产总体展示;同步建设各申遗要素点展示场馆,组织各遗址遗迹专题展览,加强各遗产要素与整体展陈内容的统筹、衔接;加强对御窑厂遗址周边已消失但与窑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祭祀、管理、生产、运输码头等设施的提示性展示;利用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实现景德镇窑址群网络多维立体动态展示。
13.开展御窑厂遗址展示提升。完成御窑博物馆展陈制作;制定实施御窑厂遗址公园整体数字化展示提升工作方案;推进陶阳里御窑历史街区内文化场馆展示,分阶段打造商会文化馆、历史名人纪念馆、里弄文化展示馆等;完善遗产标识系统制作,开展街区里弄文化点展示效果提升。
14.开展高岭(东埠)遗址展示提升。建设高岭瓷土矿遗址展示馆;结合高岭矿山遗址公园建设,制作遗产标识系统;建立标识、标牌和导览系统,丰富导览方式与装置。
15.开展湖田窑遗址的展示提升。根据申遗文本的价值阐释、遗产管理规划与展示利用规划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展示提升方案,实施湖田窑遗址的展陈提升工程。
16.开展落马桥遗址的展示工程。根据落马桥遗址保护规划,编制落马桥遗址本体展示方案,实施落马桥遗址本体展示工程;建设落马桥遗址(元青花)博物馆;结合周边“三红一光”工业遗产做好落马桥遗址展示;建立标识、标牌和导览系统,丰富导览方式与装置。
17.开展南窑遗址的展示工程。根据南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南窑遗址本体展示方案,实施南窑遗址本体展示工程,建立标识、标牌和导览系统,丰富导览方式与装置。
(四)遗产监测
18.完善遗产监测管理机构。按照《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要求,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遗产监测中心),制定遗产管理规划,负责遗产日常保护、监测和研究等工作。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涵盖遗产本体、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监测指标体系,负责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筹备阶段及申遗成功之后各要素点的遗产监测系统、遗产档案系统等工作。
19.建立遗产监测管理体系。在御窑厂遗址周边建设遗产监测中心,负责各申遗要素点的遗产监测工作,建立御窑厂遗址为中心、各遗产要素点为支撑的监测体系。重点做好御窑厂遗址和落马桥遗址的交通、水文、地音监测,以及高岭(东埠)遗址、湖田窑遗址、南窑遗址的水文、气象、环境监测
(五)国际交流
20.举办各类国际国内会议及高端论坛。召开申遗专题国际研讨会和学术会议,整理编印专题学术报告;开展与国际组织及国外专家学者交流合作,深入研究、广泛宣传景德镇御窑遗址突出普遍价值;实施一批以景德镇陶瓷文化为主题的文化标识项目,提升御窑国际影响力,为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实证。
21.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发挥独特的陶瓷文化资源优势,积极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与合作有关规划,参与中华文化走出去重点项目和重大文化交流品牌活动等;加强学术研究交流,不断推出和引进陶瓷文化展览;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全国文化遗产专家现场考察工作,做好世界遗产委员会国际咨询机构现场考察评估准备工作。
22.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与《景德镇陶瓷》等杂志合作,编辑申遗专刊;围绕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国际创意城市活动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开展线上线下遗产价值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申遗与保护工作。
四、组织保障
1.加强常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健全遗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遗产日常保护、监测、研究及展示等工作。重点做好遗产监测中心和展示中心工作,以及遗产申报筹备与遗产管理的专业培训。
2.加强新闻宣传。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承担起涉及本部门的申遗宣传职责,加大申遗的宣传力度,营造申遗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基金,多途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遗产保护。
4.加强法律保障。强化申遗保护工作的法制保障,制定景德镇御窑遗址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明确保护职责、优化保护措施、严格法律责任,为遗址本体保护、历史环境整治等提供法律依据。
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价值阐释 |
编制申报材料 |
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文本》编制、审核 |
2021年5月底上报国家文物局;8月完成申报材料修改稿并再次上报 |
市文旅局,厅文保处 |
2 |
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初审 | ||||
3 |
制作完成申遗画册、宣传片、幻灯片 | ||||
4 |
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初稿 | ||||
5 |
制定公布保护规划 |
完成《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2020-2030年)修编、审批并公布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乐平市政府、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 | |
6 |
完成《景德镇祥集弄民宅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并公布 |
2021年12月 | |||
7 |
完成《景德镇落马桥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并公布 |
2022年12月 | |||
8 |
完成《南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并公布 |
2022年12月 | |||
9 |
公布《高岭瓷土矿(高岭片区)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5)》 |
2021年12月 | |||
10 |
遗产价值专题研究 |
完成《窑业遗址的保护利用研究》《景德镇制瓷技术及生产体系研究》《景德镇陶瓷贸易及对世界的影响》专题研究 |
2021年9月 |
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江西省工艺美院,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11 |
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各遗产点要素档案梳理及研究》专题研究 |
2021年9月 | |||
12 |
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各遗产点考古信息资料汇编及专业术语解释》专题研究 |
2021年9月 | |||
13 |
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
制定御窑厂遗址五年考古工作计划 |
2021年6月 |
市文旅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14 |
开展御窑厂西北角围墙遗址考古发掘 |
2021年6月 |
市文旅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15 |
开展御窑厂八小地块考古勘探,湖田窑遗址和落马桥遗址周边等考古调查、勘探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珠山区政府 | ||
16 |
开展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码头遗址周边考古调查和勘探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浮梁县政府 | ||
17 |
开展南窑遗址周边考古调查和勘探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乐平市政府 | ||
18 |
考古研究和报告出版工作 |
出版御窑厂遗址2002-2004年、2014年考古发掘报告、落马桥遗址和南窑遗址等考古发掘报告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乐平市政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19 |
出版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古码头遗址考古调查报告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浮梁县政府 | ||
20 |
整理御窑厂明清作坊遗址、南麓遗址、东门头遗址、毕家上弄北侧遗址、御窑博物馆遗址、东北角围墙遗址、方家下弄遗址等考古工作简报 |
2022年6月 |
市文旅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21 |
整理完善湖田窑遗址原有考古工作报告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
22 |
环境整治 |
御窑厂遗址环境整治 |
完成御窑厂遗址周边环境整治(一期)、(二期)工程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珠山区政府、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厅文保处 |
23 |
完成御窑厂遗址周边环境整治(三期)工程 |
2022年6月 | |||
24 |
高岭(东埠)遗址环境整治 |
编制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码头遗址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并实施完成 |
2022年6月 |
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 | |
25 |
湖田窑遗址环境整治 |
编制湖田窑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并实施完成 |
2022年6月 |
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珠山区政府,厅文保处 | |
26 |
落马桥遗址环境整治 |
编制落马桥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并实施完成 |
2022年6月 |
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珠山区政府、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 | |
27 |
南窑遗址环境整治 |
编制南窑遗址环境整治方案并实施完成 |
2022年6月 |
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乐平市政府,厅文保处 | |
28 |
保护展示 |
遗址保护工程 |
完成御窑厂作坊遗址、东北角围墙、西北角围墙本体保护工程 |
2022年3月 |
市文旅局、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厅文保处 |
29 |
完成御窑厂东北角围墙、西北角围墙遗址保护棚工程 |
2022年3月 | |||
30 |
实施高岭瓷土矿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及岩体加固工程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文物督察处 | ||
31 |
实施高岭瓷土矿遗址安防工程 |
2021年12月 | |||
32 |
实施东埠街、高岭村消防工程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浮梁县政府 | ||
33 |
实施南窑遗址安防工程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乐平市政府,厅文物督察处 | ||
34 |
建设遗产展示中心 |
实施各遗产要素点专题展览 |
2022年3月 |
市文旅局、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珠山区政府、乐平市政府、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 | |
35 |
建成景德镇窑址群网络多维立体动态展示 |
2022年3月 | |||
36 |
御窑厂遗址展示提升工作 |
完成御窑博物馆展陈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珠山区政府,厅文保处、博物馆处 | |
37 |
实施御窑厂遗址公园整体数字化展示提升工程 |
2022年2月 | |||
38 |
打造商会文化馆 |
2021年12月 | |||
39 |
打造历史名人纪念馆 |
2021年12月 | |||
40 |
打造里弄文化展示馆 |
2022年2月 | |||
41 |
高岭(东埠)遗址展示提升工作 |
建成高岭瓷土矿遗址展示馆 |
2022年2月 |
市文旅局、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 | |
42 |
建立高岭矿山遗址公园标识、标牌和导览系统 |
2022年2月 | |||
43 |
湖田窑遗址的展示提升工作 |
实施湖田古瓷窑址展示提升工程 |
2022年2月 |
市文旅局、珠山区政府,厅文保处 | |
44 |
落马桥遗址的展示工作 |
实施落马桥遗址本体展示工程 |
2022年2月 |
市文旅局、珠山区政府 | |
45 |
启动建设落马桥遗址(元青花)博物馆 |
2022年6月 | |||
46 |
建立落马桥遗址标识、标牌和导览系统 |
2022年2月 | |||
47 |
南窑遗址的展示工作 |
实施南窑遗址本体展示工程 |
2022年2月 |
市文旅局、乐平市政府,厅文保处 | |
48 |
建立南窑遗址标识、标牌和导览系统 |
2022年2月 | |||
49 |
遗产监测 |
设立监测管理机构 |
建设御窑遗址遗产监测管理中心 |
2021年6月 |
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厅文保处 |
50 |
开展遗产监测工作 |
建设各遗产要素点遗产监测点,开展遗产监测管理工作 |
2021年12月 |
市文旅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珠山区政府、乐平市政府、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 | |
51 |
国际交流 |
宣传 工作 |
出版申遗专刊 |
2021年6月 |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珠山区政府、乐平市政府、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52 |
组织开展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保护国际学术会议 |
2021年12月 | |||
53 |
组织开展景德镇御窑遗址考古研究与保护研讨会 |
2021年12月 | |||
54 |
国际博物馆日开展宣传活动 |
每年 | |||
55 |
国际古迹遗址日开展宣传活动 |
每年 | |||
56 |
中国文化遗产日开展宣传活动 |
每年 | |||
57 |
迎检 工作 |
迎接国家文物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现场考察 |
2021年6月 |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珠山区政府、乐平市政府、浮梁县政府,厅文保处 | |
58 |
做好接受世界遗产委员会国际咨询机构对景现场考察评估准备工作 |
2022年6月 |
附件2
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2021年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景德镇御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编制申报材料(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厅文保处)
1.5月底,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文本》编制、审核,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制作完成申遗画册、宣传片、幻灯片,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并上报国家文物局。
2.8月,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报国家文物局。
二、制定公布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浮梁县人民政府,厅文保处)
3.12月,完成《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规划》(2020-2030年)修编、审批并公布,完成《景德镇祥集弄民宅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并公布,公布《高岭瓷土矿(高岭片区)遗址保护规划(2018-2035)》。
三、开展遗产价值研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宣传部、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江西省工艺美院,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4.9月,完成《窑业遗址的保护利用研究》《景德镇制瓷技术及生产体系研究》《景德镇陶瓷贸易及对世界的影响》专题研究,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各遗产点要素档案梳理及研究》专题研究,完成《景德镇御窑遗址各遗产点考古信息资料汇编及专业术语解释》专题研究。
四、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5.6月,开展御窑厂西北角围墙遗址考古发掘,制定御窑厂遗址五年考古工作计划,整理御窑厂明清作坊遗址、南麓遗址、东门头遗址、毕家上弄北侧遗址、御窑博物馆遗址、东北角围墙遗址、方家下弄遗址等考古工作简报。
6.12月,开展御窑厂八小地块考古勘探,湖田窑遗址和落马桥遗址周边等考古调查、勘探,开展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码头遗址、南窑遗址周边考古调查和勘探。
7.12月,出版御窑厂遗址2002-2004年、2014年考古发掘报告、落马桥遗址和南窑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出版高岭瓷土矿遗址和东埠古码头遗址考古调查报告,整理完善湖田窑遗址原有考古工作报告。
五、实施环境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珠山区人民政府,厅文保处)
8.12月,完成御窑厂遗址周边环境整治(一期)(二期)工程。
六、实施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景德镇市陶文旅集团、浮梁县人民政府、乐平市人民政府,厅文保处、博物馆处、文物督察处)
9.12月,实施高岭瓷土矿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及岩体加固工程、高岭瓷土矿遗址安防工程、东埠街和高岭村消防工程,实施南窑遗址安防工程。
10.12月,完成御窑博物馆布展,打造商会文化馆和历史名人纪念馆。
七、加强文化遗产监测(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乐平市人民政府、浮梁县人民政府、珠山区人民政府,厅文保处)
11.6月,建设御窑遗址遗产监测管理中心。
12.12月,建设各遗产要素点遗产监测点。
八、加强对外交流和迎检准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厅文保处、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13.开展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14.6月,出版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专刊。
15.6月,迎接国家文物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现场评估
16.12月,组织开展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保护国际学术会议、景德镇御窑遗址考古研究与保护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