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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

景人社字〔2020〕103号
发布时间: 2020-09-23 访问量: 添加收藏.png


各县(市、区)、市高新区、市昌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六稳” “六保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扩大我市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兜底线的原则和畅通领、安全办的标准,积极扩大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抓紧抓实抓细政策落地见效,努力扩大政策受益面,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自2019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当同时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等业务,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发放要求: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经办机构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进行审核。对视同缴费等无法通过信息比对核验的,应以便捷方式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在审核过程中,经办机构必须坚持四不原则原则,即:不得增加失业人员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培训等其他条件,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

2.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3.对因信息记载不全、不规范等无法判断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由本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以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提供并确认的书面承诺与个人实际情况不一致、且违反《社会保险法》或《失业保险条例》的,应向申领地经办机构退回全部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失业人员本人申领、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享受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领时间不得超过202012月。

发放要求: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年限,不要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三)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对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5月至12月,对20191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发放要求:

1.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依据当地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月基数的60%计算,补助期限按缴费每满1年(未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计发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四)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20203月至6月,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发放要求:由经办机构根据市政府相关批复及市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内部核查比对后直接发放。

三、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各级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一)线上办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二)线下办

对通过互联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现场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经办机构要借助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尽可能通过数据共享、内部核查等方式,确定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就业失业状态、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以及身份证明等信息,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对核验不了的,可以通过便捷方式要求失业人员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现场办理地址:

市本级:景德镇市行政服务中心1A222号窗口

咨询电话:0798—8521589

乐平市:乐平市天湖路延伸段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5号窗口

咨询电话:0798-6567216

浮梁县:浮梁县朝阳中大道2

咨询电话:0798-2626658

昌江区:昌江区新枫路枫居园8

咨询电话:0798-8333482

珠山区:珠山区通站路118

咨询电话:0798-15707989326

市高新区:高新区梧桐大道661139

咨询电话:0798-8381959

市昌南新区:昌南新区洪源镇206国道旁昌南发展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798-8252892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社会稳定器作用,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特殊时期民生底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慢不得、拖不得、等不得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宣传途径,加强政策宣传及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要快办特办简办,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更好地保民生、稳就业、助发展。710日前,各级人社部门要将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和畅通领、安全办文件及时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宣传,以专栏、弹窗等醒目方式进行公开,做到网上可查、12333可答。

(三)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做好资金测算、审核、拨付等工作,适时调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结构,优先保障保生活支出。对于冒领、骗取、套取基金行为,将根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列入社会保险领域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四)严密做好实施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围绕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组织窗口经办人员和12333工作人员学习扩围新政策和畅通领、安全办有关要求,市本级将适时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市人社部门将每周调度一次各县(市、区)扩围政策落实情况,对因作风不实、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落实缓慢、效果不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在执行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0207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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