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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自然资字〔2020〕29号
发布时间: 2020-09-23 访问量: 添加收藏.png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经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519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法定规划,也是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013号)的要求,为做好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围绕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发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实地调研,征询各方意见,总结经验,明确重点任务,把握政策精神,以矿业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面对全国政治经济新形势,及我国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的新时代要求,利用市内和市外两个市场,提高我市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二)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中心。坚持绿色发展,统筹矿产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推进矿区废弃土地复垦,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和耕地,发展绿色矿业。

(三)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合理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时序和重点,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

(四)坚持继承借鉴与创新发展相结合。评估和吸收前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的成功经验,剖析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五)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矿产资源禀赋特征、矿产资源潜力和开发利用条件,坚持全面规划,体现景德镇矿产资源特色。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实施终期评估

围绕景德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重点目标与任务,收集景德镇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基础资料,深入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重要矿山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掌握上轮规划目标的执行情况,听取对下轮规划的意见与建议,客观评估(2016—2020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效、好的经验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提出对策建议。

(二)开展专题研究

根据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矿产资源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包括:景德镇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总量调控研究、景德镇市矿产资源勘查区划与探矿权设置研究、景德镇市陶瓷原料形势分析与勘查开发利用研究、景德镇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等专题。

(三)提出规划目标

针对上一轮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专题研究成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原则,提出本轮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划指标、分区布局、重大项目、重大工程。

(四)规划编写

编写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规划文本,确定(2021—2025年)期间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目标、指导原则、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时间安排

景德镇市矿产资源(2021—2025年)规划编制工作分六大阶段,即工作筹备阶段、专题研究阶段、专题汇编和大纲编制阶段、规划编写及初审阶段、规划对接与审查阶段、规划报批阶段。乐平市、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本《方案》时间节点统一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一)工作筹备阶段(20205—20206月)

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部署规划编制前期各项工作;编写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并报批,设立规划基础研究专题,明确专题研究内容,落实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和编制人员,技术服务营配合规划编制单位制定规划编制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收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等。

(二)规划专题研究阶段(20207—20209月)

1.按照安排,8月完成各专题初稿,经专家审查后,再进行修改完善,9月完成专题的研究工作并形成专题结果。

2.开展规划目标及主要指标调研论证。

(三)专题汇编和规划大纲编制阶段(202010—202011月)

1.完成规划专题研究成果汇编

2.完成规划附录编制

3.完成规划附表、附图初稿编制

4.形成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大纲并完成报省厅衔接

(四)规划编写及初审阶段(202012—20213月)

1.完成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和编制说明书,形成征求意见稿。

2.进行意见征询。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系统进行意见征询,并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成果初稿。

3.完成规划成果的初审。邀请地矿、法规、政策、经济及管理等方面专家、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代表,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论证,形成规划送审稿。

(五)规划对接与审查阶段(20214—20218月)

将规划送审稿提交省自然资源厅,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报批稿,并完成规划数据库的建设。

(六)规划报批阶段(20219月前)

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报批,并印发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地灾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局(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具体负责全市矿产资源(2021-2025年)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乐平市、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应的成立领导小组,同步开展本地区矿产资源(2021—2025年)规划编制工作。

(二)选定规划编制单位

在市局领导小组领导下,通过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规划各项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研、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开展规划专题研究,起草规划大纲、文本及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形成《关于组织开展景德镇市矿产资源(2021—2025年)规划编制工作的请示》专项报告,呈送市政府争取专项资金,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全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庚九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飞龙

    员:办公室  段铖松

政务服务科      

调查监测科  黄有专

确权登记科  何焰辉

开发利用科      

空间规划科      

用途管制科  李春林

生态修复科  叶明婧

耕地保护监督科  胡国良

矿业权管理科  汪灿良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  吴正道

财务中心  吴献华

信息中心  汪明权

地灾中心  汪志鹏

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道新

浮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胡建繁

珠山分局  王宏强

昌江分局  姜利平

高新分局  饶  

昌南新区分局  董良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负责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序推进景德镇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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