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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景调字〔2020〕12号
发布时间: 2020-08-28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20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住户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科学反映居民收入、消费及其生活变化状况,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住户调查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是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价、乡村振兴考核评价的重要基础。开展好住户调查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协同配合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一)坚持依法依规调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树立依法统计调查的工作理念,大力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和统计调查专业人员独立开展调查。要坚决防范和制止统计调查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对违纪违规和突破底线行为,要依据《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按照调查制度开展工作。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执行住户调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流程报送数据,按职权审核、评估、管理和发布数据。严格按照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口径、数据软件、调查表式和编码开展住户调查工作。做到不虚报调查户及人为编造账页、不自行换户或换而不报、不未经调查户同意擅自改动记账数据,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负责全市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指导,乐平市的住户调查工作由乐平调查队具体实施,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的住户调查工作由县(区)统计局具体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为统计调查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各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做好抽中调查户的思想工作,提高抽中调查户配合度。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住户调查数据质量

(一)加强样本维护管理。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调查户的沟通交流工作,维护现有调查网点稳定,提高记账户的配合程度。要切实加强对样本调整的管控,换点和换户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报批,对调查样本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955号)和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的统一部署,2020年我市将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此次样本轮换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抽中网点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做好样本轮换的宣传、样本户落实和开户记账等工作,严格执行样本轮换方案和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确保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经常性地走访调查。访户是提高记账户记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经常性地走访调查点、调查户,了解辅助调查员的工作和记账户的记账情况,增进与记账户的感情联络,最大程度地赢得记账户对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对记账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各县(市、区)每年对本区域调查点、调查户的走访要做到全覆盖。

(三)坚持数据质量检查常态化。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源头调查数据监管,持之以恒做好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制度,重点检查样本的合规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将自查、互查、抽查工作常态化,通过账页检查、机账比对、电话抽查、入户核实等不同方式开展质量检查,着力查找和纠正基层基础工作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辅助调查员是基层数据采集的具体实施者,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是抓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做好住户调查所需辅助调查员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辅助调查员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检查例会。要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弘扬优秀辅助调查员先进事迹。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协助统计调查部门开展好上述工作,高度重视辅助调查员业务素质培养、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的提高,确保辅助调查员认真履行职责。

(五)积极推进电子记账。推行电子记账是住户调查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确保记账质量的长效性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稳定现有电子记账户,进一步加强电子记账推广应用,确保调查网点电子记账全覆盖。要在新一轮样本轮换实施过程中,同步做好新开户的电子记账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电子记账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办法,充分分析住户调查需求,减轻调查负担,提高调查效率。

四、加强领导,提升住户调查工作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来源渠道趋于多样化、复杂化,调查难度不断加大。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定期协商,及时研究解决住户调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大住户调查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及调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为调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经费保障。住户调查是经常性调查,调查周期长、内容多,工作繁重,为提高调查户配合程度和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必须给予合理的劳务补贴。从2020年二季度起,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记账户补贴每月增加30元,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调查所需的经费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将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年度财政预算。对于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的经费,各县(市、区)应尽早安排,为样本轮换工作提供保障。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加强住户调查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调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将住户调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组织协调、强化力量配置,切实配齐配强住户调查人员。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住户调查工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对接并协助配合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五、优化服务,强化住户调查分析研究能力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围绕服务宏观决策和人民生产生活改善,加强统计调查监测分析,积极主动地从多角度、多方面深入分析居民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和趋势,多出成果、多出精品。要及时掌握和反映影响居民收入的趋势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提出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居民消费的合理化建议。要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做好住户调查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要积极追踪民生领域的热点、重点问题,广泛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开发和挖掘现有的调查资料,为县(市、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居民收支信息服务。

 

 

 

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  景德镇市统计局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景德镇市财政局

20206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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