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请求市政府同意筹备建立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撤销景德镇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协调工作小组,其职能并入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江西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赣府字〔2020〕10号)精神,积极融入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外办、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健委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景德镇市热敏灸产业推进工作联合办公室,负责热敏灸产业发展的推进协调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景德镇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熊 皓 副市长
副召集人:吴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菁华 市卫健委主任
成 员:冯 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传昆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子仁 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
何红耀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琦 市工信局副局长
陈乐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余时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国平 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
郭 扬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
陈贻兰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朱景潮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程 屹 市商务局副局长
汪丽瑾 市文旅局二级调研员
冯志红 市外办副主任
董 虹 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陈 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 俊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选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叶 凯 市扶贫办副主任
计纯纯 市医保局副局长
许绍武 市卫健委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