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昌南新区文体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景德镇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参加中考报名及中招录取。县(市、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非应届学生参加中考。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今年乐平市招收20名师范定向生,浮梁县招收20名师范定向生,昌江区招收5名师范定向生,昌南新区招收2名师范定向生。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且户籍是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昌南新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文件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名资格认定办法。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中考。
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可免试进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习。
2.报名方式及时间
(1)中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定于4月20日至4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1)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学籍相关材料在就读学校报名。
(2)历届初中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携带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报名。
(3)回籍考生和不在本地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参加我市中考,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学籍证明到市、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凡要求报考户籍所在地学校的考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
(4)在市直各初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报考昌江一中,到昌江区中招办报名。在罗家学校、洪源中学就读的昌南新区户籍的考生,如报考浮梁一中,到浮梁县中招办报名,如报考市直中学,到市中招办报名。珠山实验学校和昌江实验学校(非昌江区户籍)考生可在一中、二中、昌江一中三所学校中选报一所。
4.报考类别
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类别分三类:一是高中类(含省重点高中、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中职类(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学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能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志愿。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并按第一志愿进行统计、划线。
5.报名流程
4月20日前,各学校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 2020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码拍照,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20日至4月28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月29日至4月30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5月21日至5月29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重点高中志愿栏内只能选择一个志愿,重点建设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栏内可填报两个志愿。市直考生一中、二中不得兼报,珠山实验学校和昌江实验学校(非昌江区户籍)考生只能在一中、二中、昌江一中三所重点高中选报一所,不得兼报。乐平市考生能否兼报辖区内的省重点高中,由乐平市中招委自行决定。中职类志愿(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填报两个志愿。
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考生可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8月中下旬,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收费标准
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报考时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省统考科目考务费每科10元,用于命题、制卷、监卷、评卷、录取等各项支出。
7.加强报名工作的指导,提高报名工作质量
为加强中招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报名工作的指导,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 2020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填好报名信息表后,由学校统一将考生的报名信息录入电脑并进行电脑数码拍照。学校要按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要按时组织考生对自己的《信息表》进行认真仔细的校对,重点校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学校要严格把好报名关,提高报名工作质量,为做好中招工作奠定基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时间 |
5月 下旬 |
7月17日 星期五 |
7月18日 星期六 |
7月19日 星期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
科目 |
理、化 实验操作 |
语文 |
英语 |
数学 |
物理 化学 |
地理 生物 |
道德与法治 历史 |
分值 |
10 |
120 |
120 |
120 |
200 |
60 |
120 |
考试时间 |
各10分钟 |
8:30- 11:00 |
14:30- 16:30 |
8:30- 10:30 |
14:30- 17:10 |
8:30- 9:30 |
10:00- 12:00 |
(1)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其中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50分,开卷考试。
(2)英语听力测试27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3)物理、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物理、化学各100分。
(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以5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理、化实验操作由市中招办和市电教馆共同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5)地理、生物开卷考试,各按30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6)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成绩×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选一。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7)中考体育考试暂不举行。
2.中招文化考试考点设置及监考
中招文化考试人多面广时间长,为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安全,考点要相对集中。中招文化考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中招文化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各县(市、区)中招办可根据既方便考生,又利于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录取
1.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市直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报市中招委审核。
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最低等级控制线参照划定,经省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2.录取办法
(1)师范定向类
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市、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如计划未完成再作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号)文件的要求,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市中招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中招办负责对本县(市、区)的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及面试、体检工作。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2)高中类
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组织实施。市直各普通高中由市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录取;县(市、区)各普通高中由县(市、区)中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录取。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突破。
①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8月10日,省重点高中统招录取。
8月12日,昌河中学文科实验班。
8月19日,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
8月24日,省重点建设高中录取。
8月26日,一般高中录取。
②普通高中均衡招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教考字[2020]5号)文件精神,今年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学校以及珠山实验学校、昌江实验学校、景西学校、育才学校、罗家学校、洪源中学,实行均衡招生;乐平中学、乐平三中、浮梁一中、昌江一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其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对象: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市转学及外校借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参照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占所在辖区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一中、二中只分配本校的均衡招生计划。十六中、昌河中学原则上不分配一中、二中均衡招生计划。
县(市、区)所属省重点高中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县(市、区)中招办按比例分解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均衡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原则:享受符合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中招报名时通过网上填报省重点高中的均衡志愿才能参加均衡招生。凡符合享受均衡招生条件并填报相关学校均衡志愿的考生如未按志愿录取到省重点高中的统招,则可按照学校所分配到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市一中、二中均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均衡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90分划定。县(市、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自行划定。
城区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其中50%的计划在一中、二中、五中、十三中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另外50%的计划在除以上学校外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③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0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2号)要求执行。
(3)中职类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鼓励考生报考职业教育学校。各职业教育学校要宣传办学优势,挖掘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完成招生任务,争取使我市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
①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省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中职学校可以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②报考职业教育的考生可填报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或技工学校。
③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由市教育局通过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由原就读学校发放初中毕业证书。
④普通中专按照志愿录取结束后,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⑤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入手续。
⑥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转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⑦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
⑧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中招委划定全省高职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⑨高职院校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
⑩职业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12日。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优惠政策
根据省中招委文件精神及我市的实际情况,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所填报学校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0]2号)具体规定执行。
7.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8.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凡享受优惠的考生,必须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上交证件的复印件进入档案,复印件必须经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认可。凡出具证明的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事项
1.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各校均应为每个初中毕业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A、B、C、D、E五个等第),综合评定结果达C等以上(含C等)的学生才能报考省重点高中。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中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第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定具体办法见景教基字[2005]5号文件。
2.我市城区仍坚持省重点高中不兼报的原则,报省重点高中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考生也可直接报考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
3.已录取景德镇一中(含统招、均衡)、景德镇二中(含统招、均衡)、景德镇市外国语学校、景德镇市七中、景德镇市十六中、昌河中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包含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景德镇市外国语学校、景德镇市七中、景德镇市十六中、昌河中学)的录取资格,只能录取职业高中。
4.今年浮梁一中、昌江一中将划出部分统招计划继续实行推优保送。具体方案由浮梁县、昌江区教育体育局拟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乐平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在不违反省、市中招政策的前提下,由乐平市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5.凡于2017年进入三中(不含五中联办班)、外国语学校(不含联办班)、六中(不含联办班)、十一中(不含联办班、联办实验班)、十五中(不含联办班、联办实验班)、十七中、二十中(不含联办班)就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时均享受降15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的优惠;外国语学校联办班、六中联办班、十一中联办班(不含联办实验班)、十五中联办班(不含联办实验班)、二十中联办班就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时均享受降10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的优惠。
6.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根据《景德镇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景教基字[2008]39号)和《2009年景德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景教基字[2009]24号)文件规定,无学籍的学生,不准报省重点高中。
7.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中招委、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诚信招生,规范招生行为。
8.凡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大、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在编教职工子女初中升高中时,可在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属辖区范围内,按志愿(含均衡)降10分投档。
9.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完成招生任务。今年我市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小学招生28199人,初中招生27467人,普通高中招生13295人,职业高中招生9450人,各类特殊教育招生155人。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我们把中小学招生计划进行了分解,分解后的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县(市、区)教育局在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招生工作,确保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5%。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
昌江区是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昌江区的中招工作按《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8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教发[2008]35号)文件组织实施。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今年高二年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和缴费工作将另行发文通知。
2.考试年级
高二年级
3.考试科目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思想政治、生物。
4.考试时间
(1)6月18日至28日: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上机考试)。
(2)7月20日:思想政治 8:30-9:50;
生 物 10:30-11:50。
5.考点设置及考务组织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学考考点要相对集中到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学考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及组织阅卷,考务工作由市、县(市、区)学考办按要求组织实施。
四、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加强管理,精密组织,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中招和学考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切实加强中招和学考的组织管理,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
(一)切实加大中招和学考的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联系,加大中招和学考的宣传力度,以新闻发布会、招生咨询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和考试信息;将中招政策印发到各初中学校,张贴在所有初三毕业班级,力求中招和学考的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家喻户晓、师生皆知,为做好中招和学考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1.考务是中招和学考的关键环节之一,人多面广,工作量大。县(市、区)中招办、学考办在设置考点时要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统筹安排,杜绝人为的干扰。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滚动式监考,中考阅卷采取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2.各级中招办、学考办务必精心组织考务工作,加强考务管理,千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者,将按《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江西省普通高中学考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3.中考和学考正值汛期,县(市、区)教育局、各中招办、学考办、各中学一定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中招和学考的组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试卷安全、考试安全,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4.县(市、区)中招办、学考办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中招和学考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试卷的保密和答卷的保管不容出现任何纰漏。各级试卷保密、答卷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学习《试卷保管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和答卷的保管工作,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三)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各级中招办要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学校应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的做法;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非应届学生参加中考,维护中招的社会公信力;严禁以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严禁组织提前招生,不得提前联系登记、承诺考生录取,不得预收报名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1.实行属地管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我市各普通高中不跨县(市、区)招生。
2.加强计划管理。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
3.加强录取、学籍管理。凡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的新生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9月30日前各普通高中将新生报到注册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以便建立高一新生学籍库,10月15日之前市教育局基教科将高一新生学籍库报省厅基教处审核确认新生学籍。未经市中招办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不准参加学考。
4.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县(市、区)教育局局长是本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和所属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把责任落到实处,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由于招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要承担责任,并要对相关学校进行查处。
(五)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景德镇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和《景德镇市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规划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需要。
(六)切实加强对中招和学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招委要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规范招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管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生源计划,进一步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
中招和学考工作接受局纪检组的监督,要建立健全中招和学考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切实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中招和学考的公平、公正。
(七)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各级招生部门要优化服务环境,始终把为招生学校和考生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形成顺畅、便捷、高效的办事机制,做到办事手续从简、程序从快、质量从优,讲究效率,遇事不推诿、办理不拖拉,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公正地解决考生疑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8576301
市教育局中招办、学考办:8576500、8576086
附件:1.2020年景德镇市各类招生计划
2.景德镇市2020年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2020年景德镇市各类招生计划
一、县(市、区)招生计划
县(市、区) |
小学 |
初中 |
普高 |
职高 |
特教 |
乐平市 |
16184 |
15470 |
6845 |
4600 |
50 |
浮梁县 |
3200 |
3132 |
1700 |
900 |
30 |
昌江区 |
2535 |
1965 |
800 |
550 |
10 |
珠山区 |
3780 |
650 |
- |
- |
10 |
昌南新区 |
540 |
400 |
- |
- |
5 |
市直 |
1960 |
5850 |
3950 |
3400 |
50 |
全市合计 |
28199 |
27467 |
13295 |
9450 |
155 |
二、市直普高招生计划
单位 |
班级 |
人数 |
单位 |
班级 |
人数 | ||
一中 |
20 |
1000 |
二中 |
16 |
800 | ||
三中 |
文化班 |
3 |
150 |
七中 |
文化班 |
3 |
150 |
美术班 |
1 |
50 |
美术班 |
6 |
300 | ||
外国语学校 |
文化班 |
4 |
200 |
播音班 |
1 |
50 | |
体育、艺术班 |
2 |
100 |
书法班 |
1 |
50 | ||
十六中学 |
6 |
300 |
昌河 中学 |
文化班 |
5 |
250 | |
文科实验班 |
1 |
50 | |||||
十九中学 |
6 |
300 |
二十六中学 |
文化班 |
3 |
150 | |
美术班 |
1 |
50 | |||||
合 计 |
78 |
3950 |
|
三、市直职高招生计划
单位 |
人数 |
单位 |
人数 |
单位 |
人数 |
一 专 |
600 |
机电中专 |
450 |
技校 |
700 |
卫 校 |
1500 |
体 校 |
150 |
- |
- |
合 计 |
3400 |
附件2
景德镇市2020年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实施单位 |
1月上旬 |
城区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查 |
基教科 |
4月16日-19日 |
城区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 |
基教科 |
4月20日前 |
学校召开家长会,组织报名:1.应届生由学校组织报名;2.社会青年及回籍生到所在地中招办报名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4月20日前 |
组织、指导考生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 |
各初中学校 |
4月20日前 |
上网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码拍照,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和密码条 |
各初中学校、市中招办 |
4月20日-28日 |
考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建立中考报名信息库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4月29日-30日 |
组织考生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签字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
市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5月上旬 |
市中招工作会 |
市中招办 |
5月中旬 |
打印、下发中考报名序号证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5月21日-5月29日 |
组织考生上网填报志愿;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5月20日-6月3日 |
修改信息有误的学生数据库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5月下旬 |
中招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6月4日 |
县(市、区)中招办上报考点数 |
县(市、区)中招办 |
6月10日-15日 |
编排考点、打印准考证号 |
市、县(市、区)中招办 |
6月16日 |
领取准考证号码 |
县(市、区)中招办、 各初中学校 |
6月25日前 |
建立考点、考场数据库并报省 |
市、县(市、区)中招办 |
6月30日前 |
核查、汇总加分材料 |
市、县中招办 |
7月10日以前 |
抽调阅卷老师,上报阅卷教师名单,做好阅卷准备及中考考前准备工作。 |
市中招办、有关学校 |
7月11日-12日 |
赴省开中考考务工作会、取卷 |
市中招办 |
7月13日 |
召开中招、学考考务工作会 |
市中招办 |
7月15日 |
县区中招办到市中招办领取试卷,各学校将准考证发给考生本人 |
市、县(市、区)中招办、各初中学校 |
7月16日 |
各考点召开考务工作会,布置考场 |
各考点学校 |
7月17-19日 |
考试期间城区取卷要求:上午:6:30-7:30各考点专人取卷(自备车),上午考完后专人送卷至市中招办验收。下午:12:30-1:30各考点派专人取卷(自备车),下午考完后专人送卷至市中招办验收。 |
各考点 |
7月20日-30日 |
中考试卷扫描,试评,阅卷、登分、统分,进行阅卷分析,写出分析报告 |
市中招办 |
8月1日 |
公布中招文化考试成绩 |
市中招办 |
8月4日-5日 |
组织查分 |
市中招办 |
8月7日 |
划定省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 |
各级中招办 |
8月10日 |
省重点高中统招生录取 |
各级中招办、重点高中 |
8月11日 |
划定昌河中学文科实验班分数线 |
市中招办 |
8月12日 |
昌河中学文科实验班录取 |
市中招办、昌河中学 |
8月12日 |
职业高中录取 |
各级中招办、招生学校 |
8月13日-19日 |
各初中学校张榜公示均衡名单 |
各初中学校 |
8月19日 |
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 |
市中招办、招生学校 |
8月21日 |
划定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分数线 |
各级中招办 |
8月24日 |
省重点建设高中录取 |
各级中招办 |
8月26日 |
一般高中录取 |
各级中招办、招生学校 |
10月中旬 |
城区中学学籍检查 |
基教科 |
12月中旬 |
召开中招总结会,上报总结材料 |
市中招办 |
说明:2020年中招工作日程安排以此表为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