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0年 > 第3期(总第15期)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景府办字〔2020〕15号
发布时间: 2020-03-30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已经2020320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325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景德镇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卫生健康服务,打造良好的招才引智基本公共服务环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和江西省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景德镇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因岗位需要面向社会引进卫生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是指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或者在三级甲等卫生健康机构现任业务科室主任及以上专业职务的专业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是指景德镇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连续两年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但应聘人数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是指现任其他卫生健康机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第四条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卫生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应当编制人才引进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才的岗位及条件、引进人才的时间、引进人才的数量、采用的人才引进方式等。人才引进计划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机构编制部门核编后,由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景德镇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因岗位需要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公开招聘办法。经核准、同意的招聘数量在首次公开招聘中未招满的,在招聘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可以在本自然年度内继续组织公开招聘。

第六条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因岗位需要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参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景德镇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短缺和特殊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景府办发〔20146号)的有关规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免除笔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

第七条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因岗位需要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有关人员调配规定的,可以申请调入。

第八条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因岗位需要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或者在三级甲等卫生健康机构现任业务科室主任及以上专业职务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直接对接考核的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对接考核的引进方式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进信息。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经核准、同意的人才引进计划,统一于报名前15个工作日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引进信息。

(二)拟定人选。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或者同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搜集相关高层次专业人才信息,与高层次专业人才进行对接,拟定人选。

(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拟定的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机构编制部门核编后,由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拟定人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拟定人选的品德、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既往业绩。

(四)身体检查。通知拟定人选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批或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九条  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因岗位需要招聘卫生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实施校园直招。

校园直招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用人单位根据经核准、同意的人才引进计划编制招聘方案,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机构编制部门核编后,由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和综合汇总。

(二)发布招聘信息。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江西人事考试网、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成立校园直招工作小组,到相关高校接受应聘毕业生现场报名(或提前网上报名),并根据应聘毕业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及其他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校园直招工作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从考官库中临时抽选且应不少于7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量3倍及以上的,应增加笔试。按照各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并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招聘岗位数量1倍及以下的,可以无须面试直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照考试成绩排序递补进入考核。

(五)身体检查。校园直招工作小组通知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报批或备案。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十条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将校园直招工作小组和考官名录以及面试评分、笔试试卷、考核材料予以存档。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