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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9〕83号
发布时间: 2020-01-20 访问量: 收藏.png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政府公报是发布政令、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法定载体,也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71号)精神,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实现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府公报上刊登。

为共同利用好公报载体,增强政府文件的权威性、系统性和广泛性,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景德镇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二、报送内容: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及统计数据。

三、报送方式: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应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规范性文件文本报至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电话:8382816,邮箱:szfgb@jdz.gov.cn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流程,加强审核,切实维护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报送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供市政府公报刊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每季度将通报各部门单位报送及采用情况。 

 

 

 

201912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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