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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9〕36号
发布时间: 2019-08-29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集中开展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74

 

(此件主动公开)

 

 

集中开展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入统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指导意见》(景府办字〔201928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在库企业抓提质、达规企业抓入库、近规企业抓培育的思路,坚持以县区为主体、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综合施策、稳中求进,深入扎实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全面、客观、精确反映服务业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201911月底前完成年初下达的规上服务业净增任务指标数,实现全市净增数达到42家(含非营利性行业营利性企业)的总目标(以后年度净增入库目标另行下达)。同时做好存量企业年终入库的摸排工作,确保明年年初入统工作实现开门红

各县(市、区)目标任务为:乐平市净增12家,浮梁县净增7家,珠山区净增12家,昌江区净增8家,昌南新区净增3家。

规模以上服务业的入统标准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需达到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

三、时间安排

20197月开始至201911月结束,为期5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7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要迅速行动,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落实经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扶持政策。同时,组织发改、统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未入规服务业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并按年营收额进行排分类,确定培育入统对象。

(二)宣传发动和申报准备阶段(8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深入企业、个体商户宣传统计、税务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奖励扶持政策,特别是宣传当地项目资金、税收、供电、供水、供气、员工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市场监管、税务、统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个体商户的管理与服务,培育指导企业、个体商户按照入库政策条件,做好入库和个转企各项申报材料准备。

(三)全面上报和集中入库阶段(11月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对成熟的培育对象,按照规上服务业入统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成熟培育对象的入统工作。获批后,按照统计部门联网直报要求,在国家统计数据平台开网前做好每月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对已达到上规入统条件或个转企条件而不入统、不转企的企业(个体商户),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卫健、文旅、教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加大入统工作力度,为全市服务业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切实履行入统工作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业企业的个转企、企转规工作;制定一企一策措施,实施减税降费和奖励扶持政策;掌握辖区内服务业企业底数,做好规上服务业培育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展。

(二)发改部门。市发改委负责督促协调各县(市、区)、园区规上服务业的培育发展,联合统计部门定期召开调度会,指导开展工作。县(市、区)发改委、经(科)发局负责做好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并及时协调向上级和本级财政申报并发放奖励资金。

(三)统计部门。负责服务业企业培育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按月发布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结果,按季通报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时纳入统计,确保应统尽统。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注册登记管理,配合发改、统计等部门共同做好已成熟服务业企业入规入统工作;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法人企业,负责个转企业务指导,推进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注册为法人企业。

(五)税务部门。负责企业税收信息登记、提供纳税证明资料工作;做好规上服务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加强税务政策研究与指导,积极支持和鼓励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涉税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财政部门。加强财税政策研究,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制定相对统一的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市、县两级应及时安排奖励资金,与省级奖励资金同步下发,支持企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集中开展规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计划,于2019715日前报市集中开展促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把握入统标准和数据质量。各县(市、区)、园区要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本地企业报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强化数据审核,加强事后质量抽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督促被统计调查单位及时、如实填报统计数据,积极配合统计部门评估有关数据。市统计局负责评估分析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衔接,同时定期开展巡查。

(三)加强统计数据成果应用。统计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服务业统计资料的开发力度,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促进服务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四)强化服务业统计培训。统计、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统计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升统计报表填报等业务水平。将适时开展一次规上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活动。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专项督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负责、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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