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ETC发行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ETC发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ETC发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43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多方可用资源,按照《实施方案》中“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打折使用、快捷通行”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确保今年年底前我市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通行车辆ETC使用率达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省通知》要求,2019年底我市需新增ETC用户9.9447万户。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分解ETC发行任务。根据省政府下达的2019年ETC发行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将我市2019年新增ETC发行任务指标按车牌属地分解到各县(市、区)(详见附件)。市政府指导江西省公路联网中心景德镇分中心(以下简称景德镇分中心)、ETC各合作机构(大型国有银行,下同)(以下统称各发行方)开展景德镇市ETC发行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将ETC发行任务分解到位,形成政府推动,合作发行单位主动服务的局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交通局、省公路联网中心景德镇分中心配合,各发行方参与〕
(二)加强资金保障,明确资金来源。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推动车辆车载装置的安装覆盖率。ETC各合作机构发行ETC所产生的ETC车载装置费用、ETC网点建设费用、ETC发行费用等由各合作机构通过市场引导、社会参与方式筹措资金。〔省公路联网中心景德镇分中心、各发行方负责〕
(三)出台优惠措施,让利安装用户。根据国家和省《通知》要求,2019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发行方建立ETC用户积分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各发行方负责〕
(四)分类推进车辆安装ETC,增设发行网点。2019年6月起,在全市车辆管理所、车辆检测站、汽车销售4S店、汽车维修厂等车辆集中的场地设立ETC办理点,各县(市、区)公安交警、城管、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为客运、货运及各类社会服务车辆安装ETC创造条件。〔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各发行方配合〕
2019年7月底前,确保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企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完成ETC安装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公务及本单位干部职工私家车辆信息采集,建立车辆台账,及时将附表的车辆台账信息发电子邮件至省联网中心景德镇分中心(联系人:王冬强 13907987895;邮箱:295655303@qq.com)。省联网中心景德镇分中心要根据车辆台账,合理安排协调各发行方上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各单位及干部职工车辆安装ETC,确保有序快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ETC推广应用,迅速提高ETC安装和使用比例,市政府决定成立景德镇市ETC发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机管局分管负责人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西省公路联网中心景德镇分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交通局、景德镇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要发挥领导职责,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多管齐下,力促发行工作落地见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组织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人员与发行机构对接。
(二)加强考核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专门人员,按月做好信息汇总,每月27日前将辖区内ETC发展工作情况报市ETC发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通报数据汇总并核实当地ETC安装率等数据指标,考核通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相关媒体及单位,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以及车辆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重点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ETC发行相关单位,有序快速推进本地区ETC发展,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行为,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开展。
(五)制定激励措施。发挥各合作机构的积极性,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对于完成发行任务及超额完成任务的合作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2019年景德镇市ETC发行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年景德镇市ETC发行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辆
序号 |
地区 |
预计2019年底 汽车保有量 |
2019年底ETC 用户总目标 |
截至2019年 5月14日 ETC用户量 |
2019年度剩余 发行任务量 |
1 |
珠山区 |
60380 |
48303 |
17812 |
30491 |
2 |
昌江区 |
35770 |
28618 |
10553 |
18065 |
3 |
浮梁县 |
39500 |
31600 |
11653 |
19947 |
4 |
乐平市 |
70800 |
56642 |
20887 |
35755 |
合计 |
206450 |
165163 |
60905 |
104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