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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9〕22号
发布时间: 2019-05-15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已经2019422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56

 

 

景德镇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3+1+X产业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承担开放型经济任务的单位: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市直部门;各有关外贸出口企业以及参与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的人员。

三、评分标准

(一)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

1外资考评内容及分值(基础分100

1利用外资完成情况80

实际利用外资总额权重15,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实际利用外资增幅权重30,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现汇额权重20,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现汇率权重15,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2)基础工作情况20

当年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党政主官外出招商次数每月1次计1分,满分12分。

项目被纳入重大活动签约省调度的,得2分。

按时报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得2分,每漏报迟报一次扣1分。

及时催促企业参与年报,年报率100%的得4分,低于1个百分点的扣1分,扣完为止。

3)加分项

当年引进1000万美元以上重大外资项目并注册、进资的,每个项目加2分,满分10分。

当年引进世界500强公司投资的项目并注册、进资的,每个项目加3分,满分12分。

2内资考评内容及分值(基础分100

1)利用内资完成情况60

实际引进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总量权重12,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实际引进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增幅权重24,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引进省外亿元以上项目权重12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省级重大活动签约项目投资额总量权重12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2)项目建设情况(30分)

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注册率达100%7分,历年签约项目注册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7分,低于90%不得分;2019年签约项目注册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35分,低于80%不得分。

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开工率达100%7分,当年签约项目开工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35分,低于80%不得分;当年签约项目开工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23分,低于70%不得分。

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投产率达100%7分,历年签约项目投产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18分,低于60%不得分;当年签约项目投产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12分,低于40%不得分。

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进资项目率100%7分,历年签约项目进资项目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35分,低于80%不得分;当年签约项目进资项目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0.23分,低于70%不得分。

上年度已上报履约的项目,若本年度终止,每个扣2分。

(3)基础工作情况10

行组织大型招商活动,每次1分,满分2分。积极参加省、市重大招商活动,缺席一次扣1

规范、及时上报项目月报表项目材料,领导外出招商、项目签约、开工、投产等招商信息的1分,每漏报迟报一次扣0.5分。

积极参与组织省内外客商来我市考察,并取得项目对接,签订意向协议等效果的,得1分。

当年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党政主官外出招商次数每月1次计0.5分,满分6分。

4加分项

超出任务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并纳入统计的,每个项目加1分,满分5分;超出任务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并纳入统计的,每个项目加2分;超出任务引进20亿元以上超重大项目并纳入统计的每个项目加3分。

利用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增幅超出全市实际进资平均增幅5%以上,可加2分。

引进央企、国内500强、民营500强及其全资子公司、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

引进与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项目、跨国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的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型项目;引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新业态新动能项目创业类领军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创办科技型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

成功邀请国内500强,央企、国企总部副总经理参加招商活动,加1分,成功邀请总部总经理参加招商活动,加2分,成功邀请总部董事长、董事局主席等高层参加招商活动的,加3

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加2分。

3外贸出口考评内容及分值(基础分100

1外贸出口总额权重30,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2)外贸出口增幅权重40,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3)生产型出口占比权重30,按功效系数法计分;

4)加分项。

新增生产企业出口加分。每新增一家生产企业实现出口的加1分,最高分5分。

生产企业出口占比加分。生产企业出口占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加1分。

两转出口加分。当年实现企业两转出口的,按两转出口额比例加分。

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加分。每组织1家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加0.5分,以此类推,最高分为3分。

县(市、区)及园区外贸出口总额低于5000万美元或出口负增长的,不参加本奖项评比。

外贸出口企业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环保问题的,不参加本奖项评比。

(二)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单位考评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

1基础工作情况40

1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本单位开放型经济(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方案,对首问负责,项目代办(有职能的单位),限时办结等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做出明确的细化量化,并报开放型经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满分15分。

2积极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准入会商工作,按照本单位职能认真研究上会项目,出席相关会议并在规定的时限里就项目可行性提出意见建议,满分15,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5

3积极认真完成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布置的其它相关任务10分。

2服务企业情况60

1)优化开放型经济投资环境,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积极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无投诉现象发生的计20分;有投诉核实属实的,每次扣3分;出现重大事件投诉核实属实的不得分。

2)解决在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调度会上提出的针对企业落地、开工、投产等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或主动为困难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积极落实的,每次得3分,满分12分。

3)对符合国家和省市级政府政策扶持的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为企业争取支持到位的,每次5,满分10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有具体文件推动落实的,得10分。

5)在各新闻媒体上积极宣传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在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刊登播放有关新闻报道的,每篇计2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采用的每篇计4分,被国家新闻媒体采用的,计8分,满分8分。

、计分方法

(一)计分方法采取功效系数法和直接加减法计算基础分。功效系数法为:第一步:将参评单位的指标值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100分,最小的计60分,其它的采取[(县(市、区)值-最小值)×40/(最大值-最小值)]+60的分式计算得分第二步:功效系数法得分×指标权重/100计算基础分。第三步:基础分和加分相加。

(二)年终考评总分由半年巡察、年终考核打分构成,分别占40%60%

考核方式

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采取月调度月通报、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半年巡察、年终评价和问效追责方式进行考核。

(一)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建立日常调度制度,对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和信息实行动态化管理。每月召开调度会,由市开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二)每季度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商务局配合开展对新引进项目的专项督查。

(三)半年组织一次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的招商引资看、比、学巡察活动。按照看大不看小主要看投资规模大或央企、国企、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国内外知名民企等有较大影响力公司投资的重大项目;看新不看旧:主要看当年开工、投产或运营、入统的新项目;看独不看普:主要看有代表性、有拉动性、有辐射效应、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特色项目;看高不看低:主要看高精尖、新业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等高端优质项目的原则,重点巡察考评除房地产项目之外的产业类项目。

(四)年终综合考核由市开放型经济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核进资等方式开展。

考核机构

成立市开放型经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考核和形成考核结果报市扩大开放领导小组审定。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开放型经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奖惩设置

(一)对考核排名前列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分别授予以下荣誉:

1全市综合奖1名(在全面完成外资、内资、外贸任务,综合总分排全市前列的单位中评选产

2全市外资先进单位奖1名(在完成外资目标任务,外资考核总分排前列的单位中评选产生

3全市内资先进单位奖1名(在完成内资目标任务,内资考核总分排前列的单位中评选产生

4.全市外贸出口先进单位2名(在完成外贸目标任务,外贸考核总分排前列的单位中评选产生)。

对荣获以上称号的单位在表彰大会和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表扬;给予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政策倾斜

(二)对考核先进的服务单位和优秀个人分别授予以下荣誉:

1全市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奖10名(开放型经济工作中提供服务成绩突出的市直部门中评选产生

2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个人奖30人(在当年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中产生

对荣获以上称号的单位在表彰大会和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表扬,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个人作为参加评先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外贸出口先进企业(6名)

1.生产型企业出口总量居前且有增长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环保问题。

2.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积极参与各项外经贸培训等活动。

(四)责任追究

1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中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园区,由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并通报。

2.对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省市重要招商活动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工作效率低下,消极应付,未能按计划进度、时间节点、工作质量要求有序推进,影响工作效果,有损我市在全省积极进取形象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对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报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

3在开放型经济工作中存在推诿塞责、吃拿卡要、服务水平低下、办事效率低等现象,严重影响重大项目落地推进的单位做出如下处理:一取消该单位年终评先资格;二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三是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处理

4.各类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

开放型经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方案有最终解释权,方案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原考核方案自动失效。

件:考核对象名单


 

 

附件

考核对象名单

 


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珠山区、高新区昌南新区

二、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部门和单位:景德镇日报社、市接待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瓷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行管委、市民航局、市工管办、市驻京处、市驻沪处、市税务局、景德镇海关、市外管局。

三、相关外贸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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