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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景府发〔2018〕12号
发布时间: 2019-01-15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1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的发展定位,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问题,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为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取得教育现代化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坚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做到教育资源配置上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

 坚持立德树人,内涵发展。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推进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改革发展的着力点,针对不同地区、城镇类型、城镇化水平和乡村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保障教师按需配置,引导学生合理流动。

 (三)主要目标

 落实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的四统一、一全面,即: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18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基本达到义务教育建设标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8%;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不断推进我市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转变。

 二、推进举措

 (四)统筹推进学校发展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1.高位推进学校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

 2.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等,依法制定与城乡建设同步的义务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并严格实施,确保城乡学校建设用地。教育用地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对学校周边长期闲置和待开发土地,要根据学校现状及规划要求的办学规模缺口需求,优先规划为教育增容预留用地。学校建设用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原批准机构批准,并就近补还,重新确定的学校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原有规划用地面积。〔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

 3.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发展。各县(市、区)要将中小学的布点、办学规模和校园(舍)面积等具体要求纳入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优先考虑,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以及乐平市、浮梁县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的编制并付诸实施。要把教育部门列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每1万人口左右布局1所完全小学,规模18班,用地面积不小于15138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8100平方米;每3万人口左右布局1所初中,规模24班,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4.优先新建、改扩建城镇学校。要在城镇新区、新建住宅小区或者其他居住项目区合理预留足够面积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依法规划相应学校,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老城区改造(含棚改)过程中,拆迁腾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老城区学校改扩建用地,以化解老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5.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县、乡两级政府要结合国家加快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精准扶贫工作,精心编制农村学校建设规划方案,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要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劳动实践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

 (五)统筹推进城乡学校建设,确保办学条件达标

 6.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各县(市、区)要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凡新建和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设计建设,保证学校规模不大于2000人、班额不超过45人,确保到2020年,每所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都达到省定标准,农村中心小学和初中以上学校实现运动场地塑胶化、普通教室多媒体化,全面实现中小学三通工程。〔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7.加快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要重点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建设,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8.实施大班额销号管理。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学校大班额情况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并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动情况、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任务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已存在的大班额要实行销号管理,严控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确保到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各县(市、区)消除大班额。〔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六)统筹推进城乡教师管理,确保师资配置合理

 9.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小学为1:19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确保班师比1:1.5;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教学点,确保至少有2名教师编制。〔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10.统筹编配教师资源。各县(市、区)要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建立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正常补充机制,做到有编即补、退补相当。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及时为新招聘的教师解决编制问题。对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和一个学校内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学科,可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11.加强农村教师本土培养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快农村教师的本土培养,加大农村三定向师范生招生培养力度,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实施边远贫困地区人才支教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乡村志愿支教活动,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要积极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通过送教、走教、课程整合等方式,定向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以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12.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各县(市、区)要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昌江区和浮梁县从2018年开始,率先进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试点相对成熟后,在全市全面推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事业发展规划、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3.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各县(市、区)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推动中小学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要创建研训一体的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培养一批名校长、教学名师,并以工作室、工作坊等形式建立学习共同体,重点帮扶乡村学校教师,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14.完善职称评聘政策。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确定县域内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逐步推动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并给予倾斜和支持。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对在乡村一线教学岗位上从教25年以上能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可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15.确保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各县(市、区)要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依法足额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落实教师岗位等级设置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教育局〕

 16.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要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要加快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并优先向女教师倾斜。要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和校点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表扬,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5年以上的教师颁发市级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县级荣誉证书,让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获得感。〔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教育局〕

 (七)统筹推进城乡学校管理,确保学校品质提升

 17.不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深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义务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鼓励中小学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学校治理的探索。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基本依据,到2018年底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章程的目标。〔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18.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普遍设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19.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打破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教育发展壁垒,建立优质资源共享的有效运行机制,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形式办学,增强办学活力。大力推进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城乡一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改革,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共建,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实现管理互动、师资交流、资源共享、活动同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20.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积极引导中小学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管理理念和规范管理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启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与认定工作,到201860%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创建与认定工作,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实施学校文化创建计划,围绕陶瓷文化、茶文化、戏剧文化进校园,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风格目标,构建多样化的教学风格和办学品牌,推动学校办出特色。到2020年,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建成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卫生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广新局〕

 21.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学生数在100人以上的农村学校,县级政府派驻1名保安,寄宿制学校派驻2名保安,政府安排专项经费为学校配备物防和技防设施。优化上下学高峰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组织方案,严格落实错时放学、出入分流措施,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健全相应的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有效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严格校车安全管理,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全面禁止非标准校车上路。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违法运载学生的行为。构建校内外教育相互衔接的育人机制,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法律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

 (八)统筹提高城乡教育质量,确保教育均衡发展

 22.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组织开展主题鲜明、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的国情、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法制、心理健康、国防、环境保护、毒品预防以及生命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古色文化三项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人文实践、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健全的人格。完善社会资源支持教育的体制机制,全市陶瓷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公共体育场馆要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鼓励农村劳动实践基地、乡村少年宫和社会各类科普基地、旅游基地、生态基地、农林基地和主题公园等为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和校外教育提供便利。〔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23.着力提升乡村义务教育质量,增强乡村教育吸引力。更新教育观念,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提高乡村学校教学水平。加强教研机构建设,强化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名师采取蹲点、定点联系乡村学校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在乡村初中的分配比例,不断提升乡村学校义务教育质量,增强乡村教育吸引力。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评价指导意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切实处理好学生减负与提高教育质量的效果关系,全面实施乡村学校素质教育。〔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

 (九)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确保优质资源共享

 24.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县(市、区)要以实施全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服务全局、融合创新、深化应用、完善机制的原则,把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加快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积极探索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参与建设、学校持续使用新模式,不断完善和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加强教育网络安全防护,保障信息安全。〔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25.提高城乡教师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进一步发挥学科信息化教学专家作用,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优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智慧,保障远程互动教、学、研活动的开展,为农村地区教师提供便捷优质的数字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26.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的新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常态化应用,推进数字化(智慧)校园建设,组织城乡学生参与网络学习人人通人人通空中课堂,全面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实现名师资源城乡学生共用共享。〔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

 (十)统筹推进城乡学校入学保障,确保教育公平公正

 27.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城乡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居(村)委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要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学生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28.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不断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融合教育评价、督导检查和支持保障制度。要改进特殊教育育人方式,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制定送教上门或远程服务方案,对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实施一人一案,努力做到零拒绝、全覆盖,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确保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29.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要根据实际制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景漂景归人员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依法保障他们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100%,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30.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要负责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全社会立体式关爱服务网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三、保障条件

 (十一)强化党的领导。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扎实抓好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树立党建+中小学教育新理念,全面加强中小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覆盖。严格党组织生活,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有效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推动党建带团建、少建,不断加强中小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各县(市、区),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团市委〕

 (十二)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履行教育职责,强化政府统筹,把教育作为决战脱贫攻坚、改善民生路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根据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城镇化进程,把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要完善考核机制,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促进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

 (十三)强化部门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编制完善本地区城乡义务教育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发改部门要把城乡中小学校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财政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用地,做好土地供应、监督等工作。建设部门要根据新型城镇化需要,从城镇功能配套和基础教育现代化要求出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同步做好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布点工作,合理规划确定教育用地位置。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十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县两级政府要开展对本地区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要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督导评估机制、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省政府将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并对提前和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专项经费分配中予以倾斜。市政府将对推进不力、问题突出、未按既定规划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五)强化舆论宣传。县(市、区)要加大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等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宣传。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依法推进中小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各县(市、区),市陶瓷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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