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保卫和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与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负责人:胡继伟
联系电话:0798-8500718
2.人事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综合协调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援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章霞
联系电话:0798-8509859
3.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的制定。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统筹建设与管理;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负责人:鲁俊
联系电话:0798-8511900
4.财务审计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负责人:倪志瑜
联系电话:0798-8509830
5.政务服务科(政策法规科)。代表本部门履行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职能;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申请;依法组织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听证、评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拟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卫生健康政策咨询,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普法工作。
负责人:章红
联系电话:0798-8509861
6.体制改革与药物政策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负责人:张柳绿
联系电话:0798-8582930
7.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艾滋病防治方面的有关工作,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相应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人:罗艳燕
联系电话:0798-8503252
8.医政医管科(保健科)。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协助开展住院医师医学教育工作;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负责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负责人:史业方
联系电话:0798-8503251
9.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负责人:余静英
联系电话:0798-8509181
10.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王清秋
联系电话:0798-8583272
11.宣传与老龄健康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郑小红
联系电话:0798-8503216
12.妇幼健康科。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人:邹浩林
联系电话:0798-8509805
13.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负责人:操百龄
联系电话:0798-8503282
14.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血吸虫病地方病预防控制科)。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推进全市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担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章红
联系电话:0798-8527549
15.中医药科。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承担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协调中医药科研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科普知识普及。
负责人:吴金旺
联系电话:0798-850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