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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气象局内设机构

来源: 景德镇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4-11-26 访问量: 收藏.png

(一)办公室

负责全市各类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承办或协调;组织草拟市气象局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市气象局文秘、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密码、综合档案、办公自动化管理、外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和政务等管理;承担市气象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气象部门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管理全市气象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编发市气象局志典史年鉴等工作;承担全市气象部门基本建设管理,综合协调全市气象部门基层台站建设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财务核算中心工作;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承担市本级基建投资和部门预算争取工作; 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曲澍桦

联系电话:0798-8588240

(二)防灾减灾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业务、公益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并做好管理及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种气象资料的开发应用,承担改进和增加预报产品、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和预报准确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承担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点、气象设施和气象通信网络的建设、运行、维修维护管理;负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涉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信息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为农服务管理;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雷玄肆

联系电话:0798-8589592

(三)法规科

负责法制建设,草拟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履行气象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有关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安全的管理和督查工作;负责普法教育、气象执法、科技服务等管理;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倪慎速

联系电话:0798-8587897

(四)人事科

管理全市气象部门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录用调配、奖励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党组做好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承担市本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协助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分管领导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市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人事信息统计,承担全市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市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艾永青

联系电话:0798-858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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