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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来源: 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5 访问量: 收藏.png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党政会议、负责党组、行政决议事项的布置、落实、查办、督办工作和重点工作督办、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的总务协调工作;负责日常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信访、内务管理、行政事务、值勤值守安排等工作;负责经费预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政府采购、内部财务审计和机关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节和平安创建、法治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中心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采购、机关档案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公务接待等工作;

负责人:刘林喜

联系电话:0798-8383786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组的决策决议,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及其他政治理论学习等。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党建工作、建设模范机关工作;指导督促中心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培训、监督、服务等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负责对接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选拔使用和机构编制、招录调配、人事档案管理、评优评先、工资、考核、培训、绩效等组织人事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综合考核工作。7.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和老干部工作。

负责人:余婧

联系电话:0798-8383298

(三)资产管理科

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审核与监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权属登记、调配管理、维修和处置利用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处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的监督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单位保障性住房、交流周转房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公物仓的制度拟定、监督推进工作,实施市本级公物仓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干部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雨翔

联系电话:0798-8383956

(四)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科

负责服务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承担我市迎接全省公节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节能改造、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能源审计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进行采集、整理、监测、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能耗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能源资源浪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负责人:吴永波

联系电话:0798-8383376

(五)公务用车管理科

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订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公车改革各项制度要求;负责市本级公务车辆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处置及牌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重大会议、活动的公务出行保障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务车辆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保障工作;

负责人:张国兵

联系电话:0798-8383536

(六)服务保障科

负责制订市直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市直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社会化、标准化;负责组织实施市直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工作;负责市发展中心的物业、会议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市直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设备维保进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市直集中办公区设施维修进行审核工作;负责入驻单位联席会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务保障工作;负责联系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统筹做好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应急管理及精神文明、平安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要通信、上访接待和机关保密工作。

负责人:李珏琨

联系电话:0798-82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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