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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景德镇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 景德镇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3-01-03 访问量: 收藏.png

一、政策背景

景德镇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11年5月11日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实施以来,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3] 30号)中第三十条要求“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原预案实施至今已过10年,亟需修订江西省气象局在2020年9月修订了《江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后相应职责发生了重大调整,各部门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工作职责需重新梳理。为提高社会各方面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景德镇市气象局结合景德镇实际,修订本预案,于2022年12月29日由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一)《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十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十三)《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十四)《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十五)《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十六)《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十七)《景德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八)《景德镇市处置旱涝灾害应急预案》

十九)《景德镇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明确职责、程序清晰、重点突出”的原则,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参考近年来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成功实践经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提升预案可操作性、实用性、规范性。

四、重要举措

(一)优化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明确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名单。

(二)重新梳理了各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职责,重新梳理了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适应全新的应急管理要求。

(三)细化了应急响应和终止程序

结合近年来应急处置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响应行动、响应升级和响应降级或终止程序。

(四)明确了恢复与重建制度

气象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修订了本地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对影响本地的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按达到气象灾害标准的乡镇数量进行了修订。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景德镇市气象局防灾减灾科

联系电话:858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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