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昌南新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景府办明〔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现行有效的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18件。现将上述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经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