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友好型非机动车车道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友好型非机动车车道的建议“的相关措施,很具有建设性,既提高了通行效率,又保障了出行安全。
关于“做好非机动车道的整体规划、设计和提升”方面。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第十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以及除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以外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
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推进做好非机动车道的整体规划、设计、维护和提升,配合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的修缮维护,未来在新建道路中,利用交评机制确保非机动车道设置完善,不断改善我市非机动车道情况,提升我市交通环境。
关于“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方面。依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市城管局负责对共享单车停放设施建设和占道停车实施监督管理,对停车泊位施划设置进行确认;公安交管部门积极会同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编制市中心城区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规划并进行管理,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督促运营企业规范停放,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便捷市民交通出行,并对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行为依法执法。
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采取宣传疏导和严抓严管的工作方法,针对辖区内学校、商场、集市等重点路段,在高峰期和平峰期,结合各路口路段交通流量及交通参与者出行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将执法范围辐射到大街小巷。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继续加强对我市共享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力度,引导市民安全出行,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我市共享电动车规范有序发展。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