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发改审投资字〔202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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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山区部分地块(大唐学府小区周边和
西瓜洲片区)配套路网建设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变更珠山区部分地块(大唐学府小区周边和西瓜洲片区)配套路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景建发〔2023〕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交通拥堵,完善片区交通路网体系,方便群众出行,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珠山区部分地块(大唐学府小区周边和西瓜洲片区)配套路网建设工程(2302-360200-04-01-122072)。
项目单位为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珠山区大唐学府小区周边,站前四路北侧、和谐大道东侧、站前二路南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三路,长约382.577m,红线宽度25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观山路,长约361.027m,红线宽度20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经四路,长约208.552m,红线宽度为23.5m,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招标内容:公开招标,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请求对珠山区部分地块(大唐学府小区周边和西瓜洲片区)配套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函〉的回复意见函》。
八、请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已进行调整,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我委不再对该项目进行变更。
十、请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此页无正文)
2023年6月8日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8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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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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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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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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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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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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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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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