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21X/2024-15437

关于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01-18 访问量: 收藏.png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发改审投资字〔2023109


关于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景德镇市卫健委

报来《关于办理调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景卫规信字〔202310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调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景发改审社会字〔202371号)的建设内容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审查结果,基本同意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调整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景发改审社会字〔202371号)的建设内容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审定意见,经研究,同意对原初步设计做以下变更:

1、三层功能及平面修改:三层由原功能(理疗治疗区)改为检验科,室内隔墙重新布置,由医疗专项设计设计,面积不变。相关配套专业(水,暖,电)根据新平面重新进行布置设计。建设规模:1485.79 平方米,层高3.9m;主要功能:重新划分中央实验室,配血室,储血室,发血室,库房,二级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功能。

2、四层功能及平面修改:四层由原功能(药剂制药区)改为手术治疗区,室内隔墙重新布置,由医疗专项设计设计,面积不变。相关配套专业(水,暖,电)根据新平面重新进行布置设计。建设规模:1230.84 平方米,层高4.3m;使用功能:手术室等配套功能房间。

3、五层功能及平面修改:五层由原功能(病房区)改为康复科,室内隔墙重新布置,面积不变。相关配套专业(水,暖,电)根据新平面重新进行布置设计。建设规模:1402.13 平方米,层高3.9m;使用功能:康复科配套治疗房间。

4、新加室外连廊:连廊连接新楼及老楼,提高新旧楼之间的无障碍交通,新增面积:707.07 平方米。建设地上2 层,建筑高度:7.45m-8.9m。结构形式:钢结构;使用年限:50 年;抗震设防烈度:6 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二、工程概算总投资。本项目原概算16481.25万元,设计变更后总概算调整为18006.96万元,共计调增1525.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594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01.14 万元,预备费857.47 万元,详见附件。

三、其他建设内容按照原初步设计批复《关于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审设审字〔202177号)不变。

望接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工程概算调整核定表


20231213

附件:

工程概算调整核定表


工程名称: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改扩建工程

项次

工程或费用名称

调整前概算金额(万元)

调整后概算金额(万元)

新增概算

(万元)

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费

14589.91

15948.35

1358.44


1

新建医养结合中心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

5961.05

5632.04

-329.01


2

新建医养结合中心设备工程

5630.00

5630.00

0.00


3

地下室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

2503.63

2335.38

-168.25


4

连廊土建装饰工程

0.00

257.07

257.07


5

连廊安装工程

0.00

2.72

2.72


6

三楼检验科土建装饰工程

0.00

214.14

214.14


7

三楼检验科安装工程

0.00

17.44

17.44


8

四楼手术室土建装饰工程

0.00

334.03

334.03


9

四楼手术室安装工程

0.00

179.76

179.76


10

四楼手术室空调净化工程

0.00

291.84

291.84


11

四楼手术室医疗器械工程

0.00

388.11

388.11


12

四楼手术室医用气体工程

0.00

170.58

170.58


13

室外总图工程

495.23

495.22

-0.01


工程建设其他费

1106.56

1201.14

94.58


1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29.18

31.90

2.72


2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145.90

159.48

13.58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171.08

175.43

4.35


4

规划设计费

308.08

303.02

-5.06


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7.88

29.71

-8.17


6

造价咨询费用(含竣工结算审核)

58.54

108.96

50.42


7

建设单位管理费

208.85

299.48

90.63


8

施工图审查费用

14.49

13.16

-1.33


9

环境影响咨询费

3.50

16.20

12.7


10

工程保险费

43.77

47.85

4.08


11

水土保持补偿费

2.90

15.95

13.05


12

桩基检测费

64.20

0.00

-64.20


13

工程勘察费

14.59

0.00

-14.59


14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3.60

0.00

-3.60


预备费

784.82

857.47

72.65


IV

总概算价值

16481.25

18006.96

1525.71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213日印发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