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赣府发[2014]23号
3、《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4、《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二、申请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
2、提供达到相应深度的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但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由项目业主承担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六、受理机构
景德镇市发改委窗口
七、办理地点
景兴大道26号市民服务中心A2区13窗口
八、联系电话
0798-8331710
九、投诉电话
0798-8337929
十、办事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