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赣府发[2014]23号)
3、《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4、《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二、申请材料
材料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提供适用情形 |
材料类型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
主审材料(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替代) | |
2 |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
主审材料 | |
3 |
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
主审材料 |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办→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但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由项目业主承担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六、受理机构
景德镇市发改委窗口
七、办理地点
景兴大道26号市民服务中心A2区13号窗口
八、联系电话
0798-8331710
九、投诉电话
0798-8337929
十、办事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