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
4、《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
二、申请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文本:
3、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意见;
4、资金来源和筹措方案;
三、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批→分管领导会办→窗口出件
四、收费依据
无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受理机构
景德镇市发展改革委窗口
八、办理地点
景兴大道26号市民服务中心A2区13号窗口
九、联系电话
0798-8331710
十、投诉电话
0798-8337929
十一、办事时间
周一到周五9: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