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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惠小微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告知书

来源: 景德镇发布 发布时间: 2022-12-06 访问量: 收藏.png

全市普惠小微市场主体、个人住房贷款客户:

当前受疫情反复影响,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面临较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将相关惠企纾困政策核心要素告知如下,方便您及时知晓,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关于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予以阶段性减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有关事宜的通知》2022年第四季度,金融机构对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正常计息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利率)。企业免申即享切实缓解小微企业付息压力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普惠小微贷款减息。

二、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予以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还款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受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长至2023630日。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银行机构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三、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予以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

如您有进一步咨询了解的需要,可通过以下电话联系有关银行机构:

银行机构

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个人住房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市农业发展银行

8291687

8280050

--

市工商银行

8571955

8571955

8527031

市农业银行

2181191

2181191

2181112

市中国银行

8570578

8570578

8570887

市建设银行

8511947

8511947

8526637

市交通银行

8570676

8570670

8282019

市邮政储蓄银行

8568264

市招商银行

8577281

市江西银行

8531999

8531999

8278655

市九江银行

2097006

2097006

2190056

市赣州银行

2186696

市上饶银行

8271258

市农村商业银行

8385536

乐平融兴村镇银行

2092676

浮梁农商村镇银行

2625159

昌江九银村镇银行

7210883

以上政策,如发现银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相应联系电话长期无人接听的,或推诿、无理由拒绝的,可及时向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电话(12363)投诉。

人民银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       景德镇银保监分局       景德镇市政府金融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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