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为更好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助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我市拟建立文物保护专家库,现需推荐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从业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相应专业类别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行业有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规定的,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持有相应执业资格;
(三)热心参与文物保护事务;
(四)限本市户籍或长期在景德镇居住人员;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各专业类别专家库成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专业类别
(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类考古类、文物保护类、文物保护规划类;
(二)可移动文物保护类书画碑帖类、古籍类、陶器瓷器类、金属器类、石器玉器类、货币类、杂项类、近现代历史文物类、民族民俗类、保护修复类(含预防性保护)、信息数字化类、展陈设计类;
(三)文物“三防”类安防类、消防类、防雷类。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方式为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推荐),人选数量暂不作要求,推荐的专家库成员须接受市文旅局的动态管理。
(二)填写《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于2024年2月24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文化遗产保护科。联系人:徐涵 联系电话:0798-8226171报送邮箱:jdzwgxj@163.com
附件:1.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遴选条件
2.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景德镇市文旅局
2024年2月2日
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遴选条件
景德镇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