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在12月16日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省生态环境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基础上,专门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评审批、执法监管、资金项目三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局长吴顺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环评审批、执法监管、资金项目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围绕三个领域专项整治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汇报,认真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步工作作表态发言;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领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抓好三个专项整治是贯彻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整治突出问题工作要求以及推动市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全省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入开展环评审批、执法监管、资金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以良好的整改成效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工作任务,以实绩实效向省厅党组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生态答卷。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不断提升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检视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深入开展问题排查,较真碰硬,拿出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力美丽景德镇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压实整改责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督促整改。全面压实系统内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聚焦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细化时间表、明确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逐项验收,敢于较真、勇于碰硬,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严,健全监督、检查、问责机制。严格对照三个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时限,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会同机关纪委,深入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进展滞后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力促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要全面建章立制。按照整治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总结三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四级高级主办参会,驻局纪检监察组成员、办公室、环评科、执法支队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