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切实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7月5日,景德镇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姚进明带队对景德镇市乐平生态局开展为期两天的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稽查组采取调取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景德镇市乐平生态局执法着装与行为规范情况、年度执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现场执法的规范性、执法案卷的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应用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等6个方面工作进行全方面稽查。
通过执法稽查工作,稽查组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与景德镇市乐平生态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后续将严格按照执法稽查程序下达稽查意见书,要求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整改落实。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坚持以稽查促提升,把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和日常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总结有效经验、攻克短板不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