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73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进行调整,由原景德镇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