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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0-11-26 访问量: 收藏.png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景德镇市本级 发布时间: 2020
供应计划标题: 景德镇市本级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合计: 487公顷 供应计划年度: 2020年
商服用地: 20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 126公顷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118公顷 交通运输用地: 128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4公顷 特殊用地: 0公顷
住房用地
住房用供地总量: 81公顷 其中存量: 4 其中增量: 77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总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0 1 0 0 0 0 0 0 0 80 62 77.77%











备注:
注: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填报计划。其中,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市本级的计划数据。市本级所涵盖的范围是本市所辖行政区中的各区,县、旗的数据单独填报。

2、总的原则是各项数据之间,不能重复,也不能遗漏。

3、在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4、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保障性住房用地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不能重复计算。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与商品住房用地下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不能重复计算。

5、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的总量应大于等于此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之和。(注:原2号文此处有印刷错误)

6、商品住房用地中的总量应大于等于此栏下面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注:原2号文此处有印刷错误)

7、所有类型限价商品房填写在限价商品房里,归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8、商品住房用地和此栏下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的限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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