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林发〔2018〕80号
关于要求
抓紧全面推行
林长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
(农林水务)
局:为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2018〕3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市领导指示,部署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来我市督导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通知如下:一、抓紧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各地应
当在10月10日前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在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的领导下,落实县级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二、重点落实森林资源源头“一长两员”的网格
化管理体系。各地应当统筹整合森林资源管护资金,以县为单位组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队伍。构建好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块林地和山头。三、切实开展好林长制宣传工作。各地应当充分
认识舆论宣传对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正向引导作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林长制宣传领导小组,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把宣传好林长制作为当前林业宣传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传统形式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快、时效强的特点,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努力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林长制工作。
景德镇市林业局 2018年9月27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