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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小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5 访问量: 收藏.png

电动自行车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小区名单公示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426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469号)《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降低电动自行军充电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改价格字〔2024119号)和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的通知》(景发改价格字〔2024120号)要求,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充电电费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

我委会同供电部门对我市应执行合表用户电价的小区进行了摸排,供电部门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和执行合表电价的小区进行公示,广大市民群众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排查遗漏的小区可向供电部门反映。

联系单位:景德镇市发改委价格科

联系电话:0798-8580815


附件:景德镇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执行合表电价小区名单(具体见表格)


2024925

附件一:景德镇市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执行合表电价小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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