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3月14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呈逐年递增态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继续排在全省第一方阵。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4%以上,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5%以上,交工验收合格率100%。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第三方评价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50项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个以上,新增井冈质量奖(提名奖)1个以上,争创全国质量强市标杆城市或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不少于 1个。争创省级检验检测中心1个,各县(市、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全覆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增强质量强市建设新动能
1.打造创新驱动质量引擎。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推进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协同创新。聚焦关键产品和质量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稳定性。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鼓励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强化数字经济质量赋能。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开展陶瓷工业互联网平台“一网六中心”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智慧农业“123+N”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建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管控水平。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数字文旅等“互联网+”平台建设,督促平台企业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和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3.推进质量标杆示范。立足景德镇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探索有特色的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径。支持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鼓励各类企业争创井冈质量奖、赣出精品、江西省质量标杆、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二)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
4.夯实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开展产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加强产业基础质量攻关。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5.提升传统产业质量竞争力。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围绕产业链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强化上下游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转型。全力推进陶瓷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在做大日用陶瓷、做精艺术陶瓷的基础上,坚持把先进陶瓷作为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推进数字赋能陶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旅游康养、文化娱乐、平台经济等新模式,加大我市文旅、养老等服务业质量标准制修订力度,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服务质量改进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国资委、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提高新兴产业质量引领力。以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助力我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全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以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坚持龙头引领、专业配套、融合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推动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3条主导产业链以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X”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积极争创先进制造业集群,持续提升“3+1+X”特色产业体系规模、质效和竞争力。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和能源计量审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农业、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完善“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技术标准体系,着力将我市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质量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自规局)
(三)加快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7.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规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保护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食品等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体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林业局)
8.优化消费品质量供给。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更新,推行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实现产品服务化、服务产品化。加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聚焦健康、医疗、养老、育幼等差异化需求,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假冒伪劣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
9.推动工业品提质升级。加快传统产品升级换代,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强设计标准、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全过程质量管控,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智能装备。支持电子信息(物联网)、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提升三大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质增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10.打造景德镇建造升级版。严格落实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制度。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加强建材质量监管,严格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置和质量追溯。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与推广,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升级,提高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能力,建设“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支持建筑业企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向集团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形成“景德镇建造”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
11.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鼓励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提升生产性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升级,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加快城乡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加强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建设。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景德镇监管分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景德镇海关)
12.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等,完善交通、餐饮、住宿、救援等旅游配套服务标准化功能,持续提升景区品质与档次,构建全域、全时、全龄、全业的文旅消费生态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出行满意度。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培训等服务,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场馆开放服务品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家政服务新业态,提高家政服务能力和品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
13.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化。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依托“赣服通”“赣政通”“惠企通”等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布局,实施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疾病预防处置能力。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推进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
14.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严格履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实行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15.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提质降本增效。推进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开展研发、采购、生产、服务等全过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标准总监、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质量管理(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6.培育发展景德镇品牌。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的工业品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着力打造一批“赣出精品”“赣鄱正品”“江西绿色生态品牌”“江西名牌”“江西风景独好”企业,打造“夜珠山”文旅品牌,推进“景德镇菜”品牌建设,加快“景德镇制”陶瓷区域品牌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品牌保护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推介活动,不断提升景德镇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五)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治理现代化
17.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聚焦“3+1+X”特色产业开展标准攻关,加快传统产业标准优化升级,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对绿色、低碳、有机产品和优质新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促进产业和消费提质升级。提升线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实现质量技术服务资源信息互通、资源要素集中、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建设景德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我市陶瓷材料产业和以航空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18.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强化重点监管,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体化功能,整合全市监督抽查数据,强化监督抽查结果运用。加快建设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统筹规范线上线下市场交易秩序,大力开展以“景德镇制”陶瓷类商标侵权行为、陶瓷电商虚假宣传为主的网络陶瓷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景德镇海关)
19.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不合格产品监督后处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倡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
20.推进质量法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支持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推行产品、服务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21.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实施市长质量奖、标准化奖励等评选制度,推动落实县(市、区)政府质量奖。落实企业质量投入相关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扶持力度。引导高等职业学校加强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市科技局、市教体局)
四、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同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金融、科技、贸易、用地、环境、能源、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
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质量强区(市)、强镇(乡、街)、强业、强企“四强”创建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对落实本实施方案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力的依据相关规定问责。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