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有效缓解林地供需矛盾,协调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省林业局积极向国家林草局争取政策支持。2021 年 12 月,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江西省实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的函》(赣府函〔2021〕78 号) 和《江西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2022 年 1 月,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复同意我省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同时,批复了《江西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市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江西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景德镇市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现说明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与林地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林地定额缺口不断加大。为有效缓解林地供需矛盾,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探索研究既能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又能充分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省林业局积极向国家林草局争取到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的政策支持,我市积极贯彻执行,以保障我市项目用地需求,缓解林地供需矛盾。
二、如何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
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确定的采矿用地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由采矿用地转为林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通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形成的林地定额(生态修复补充) ,用于下一年度国家下达林地定额之外新增定额(建设项目占用) ,积极拓展绿色发展空间。
三、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有范围和期限吗?
试点范围:全市各县(市、区),试点期限2022-2024年。
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具体是哪些程序
1.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补充林地类型的地块可以向县级林业部门提出补充林地的申请。
2.核实。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内外业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 权属明晰、来源可靠。
3.公示。对拟补充林地的地块要在地块所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公示。
4.确认。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补充林地,经调查核实,并经相关权利人认可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确认。
5.造林。由县级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权利人,参照《造林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对拟补充林地地块实施生态修复。
6.验收。经县级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库中进行地类变更。
7.变更。县级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中将补充林地地块由非林地变更为林地,并建立县级补充林地储备库。县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时,将补充林地储备库中的地块调整为林地。
8.入库。县级人民政府要将验收合格的补充林地纳入林地储备库,并于9月15日以前报市级林业部门审核汇总;市级林业、自然资源部门抽查30%的面积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误后报省级林业部门审核纳入省级林地储备库。
五、如何保障林地占补平衡试点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市本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协调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责任。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摸排辖区内矿山可生态修复为林地的地块,按照“能转尽转、应转尽转”原则,切实落实好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及造林验收、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年度国土变更等工作,逐级申报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严守林地保有量红线,强化林地保护意识,按照“宜林则林”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坚持数量和质量并举,加强对补充林地的监督管理,强化监测评价,确保试点范围内补充林地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动态平衡。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