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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2-32685

【政策解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13 访问量: 收藏.png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两支持、一优化”及省政府“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动员会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当前实际出发,加强政策引导,因城施策优化完善土地、金融、财政支持、预售资金监管等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投资、销售、批准预售、新开工等主要指标稳定,建立健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2022年5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了《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景府办字[2022]19号)。

二、文件框架

景府办字[2022]19号文件共12条措施。包括:降低购地资金成本适度放宽形象进度条件、适度宽松预售资金监管、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大房地产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给予引进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合理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支持开展房地产消费季活动等。

三、条款解读

12条措施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一是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加强政策和舆情引导,强化环境营造,重塑市场信心。包括给予引进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合理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支持开展房地产消费季活动等。二是切实增加有效供给。增加商品住宅用地及商品住宅有效供给。包括降低购地资金成本适度放宽形象进度条件,加快市场供给节奏,增加有效供给。三是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包括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四是完善房地产金融政策。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五是优化服务保障。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服务,增加2个预售资金拨付节点,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流动性需求,以及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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