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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景府发〔2025〕1号 文件类别: 其他 有效期: 长期有效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5-06875 发布机构: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10 访问量: 收藏.png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江西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3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同意创建江西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函》的要求,结合景德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重要批示和考察景德镇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文物治理水平,整体保护瓷业文化景观,创新开展文物活化利用,推进文物保护、文脉传承现代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与人民生活有机融合与城乡建设交相辉映,进一步擦亮千年瓷都靓丽名片努力为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二、建设原则

——坚持整体保护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保护文物本体及其自然环境、文化生态,全面保护瓷业遗产相关各级各类文物资源,系统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确保真实完整保护传承文物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精髓,全方位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瓷业遗产资源管理机制、执法督察制度、保护规划体系,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文旅产业开发、城乡建设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事业持续发展、文物作用更好发挥。

——坚持创新发展。加强文物价值研究挖掘阐释,创新文物合理利用的技术手段、模式业态、工作机制,更好提炼展示瓷业遗产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更高水平让文物活起来用瓷业遗产向全世界讲好中国故事

三、建设范围

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范围为一核三区总面积约1149.7公顷一核即瓷业生产核心区包括御窑厂遗址及中心镇区、落马桥遗址及南部镇区、观音阁遗址片区、湖田窑遗址片区三区包括瑶里原料产区大午坑明矿遗址、小坞里溪谷原料加工区、绕南制瓷和原料加工区、高岭瓷土开采加工区),蛟潭窑柴产区礼芳窑柴产区建溪窑柴运输水道),早期瓷业遗存区(唐代南窑遗址

1-1 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总体示意图

1-2 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珠山区

1-3 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浮梁县

1-4 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乐平市


四、建设目标

2026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文物资源管理、研究阐释和活化利用体系考古力量进一步增强,陶瓷文化研究取得显著成果,基本构建真实、立体、全面的制瓷业发展脉络,打造世界瓷业遗产考古研究中心陶瓷文化国际交流合作体系基本形成,陶瓷文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打造中华陶瓷文明故事体验区瓷业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效显著瓷业文化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打造瓷业遗产赋能城发展样板区。

五、创建步骤

(一)方案制定报批阶段(2024上半年

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江西景德镇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下半年20252月)

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压实创建任务,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5320269月)

坚持以研究为基础、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以人才为支撑、以机制为保障,按年度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文物保护利用经验。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61012月)

对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验收评估,按时提交示范区建设验收报告,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成功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六、主要任务

(一)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德镇御窑厂遗址保护重要批示和考察景德镇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将文物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意识。将研究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纳入景德镇市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课题,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治理能力。

建立瓷业遗产资源管理体系

2加强法律规划引领。公布实施《景德镇市瓷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景德镇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强化依法保护管理。加强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研究和发展规划,统筹完成系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公布和实施做好文物保护规划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实施举措:修编《湖田古瓷窑址保护规划》编制《高岭瓷土矿遗址保护规划》《湖田古瓷窑址二类建设控制地带管理细则》,编制《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系列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等纳入《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年)》和《景德镇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加强资源调查和认定公布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践行应保尽保,全面摸清景德镇市全域范围内的瓷业文化遗产资源状况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将制瓷业相关商铺、作坊等建筑遗产纳入文物保护法定体系,强化瓷业遗产系统性保护调查梳理的基础上,做好不可移动文物提级保护工作。

实施举措:公布瓷业文化遗产资源名录,建立全域瓷业遗产标识体系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文化遗产构成要素整体纳入瓷业遗产保护管理体系,提升落马桥遗址、观音阁窑址、大午坑明矿遗址三闾庙码头遗址等申遗要素点文物保护等级,加大保护力度。

4健全基本建设考古制度。规范基本建设工程相关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规范落实先考古、后出让要求健全经费保障等政策机制划定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及时将考古发掘新发现的文化遗产纳入土地管理,严控开发强度。完善出土文物移交工作机制。

实施举措:公布实施新修订《景德镇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土地储备,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者出让,在出让时实现净地供应明确基本建设和政府储备土地涉及的考古调查发掘所需经费纳入项目预算或建设工程预算

5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一单位一档案,持续强化文物建档,不断充实文物资料库,推进档案信息电子化,加快探索构建文物资源大数据管理基础平台,筹建景德镇市世界遗产档案中心,整理完善申遗要素点档案资料并进行动态更新。

实施举措: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善标志说明及记录档案。建设文物资料数据管理系统。完成景德镇市世界遗产档案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推进瓷业遗产系统性保护

6开展文物系统性保护。以申报世界遗产为引领,系统保护瓷业生产密集区、景德镇历史城区的历史风貌、山水格局和人文脉络,修复瓷业遗产文化生态加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模式。在文物保护管理总体框架下,统筹加强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等各遗产类型保护和认定,纳入法定保护体系以文化遗产保护和阐释展示为目标统筹推进环境整治,提升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放服务水平,推动形成连片的考古遗址公园,建立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展示阐释体系。

实施举措:实施景德镇瓷业遗产展示与提升工程,提高御窑厂窑址片区、湖田古瓷窑址片区、高岭瓷土矿遗址片区展示的文化内涵、业态品质,做好观音阁遗址、三闾庙码头遗址、落马桥遗址、泗王庙遗迹清真寺遗迹、天后宫等申遗要素点的展示阐释和周边风貌整治,推进彭家弄、刘家弄等历史文化街区瓷业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利用。积极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系统推进低级别文物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

7加强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建好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注重传统技艺活态传承,优先利用瓷业遗产相关建筑遗存作为传习所、体验中心等非遗场馆,在全市打造20处活态传承传习中心。创新非遗传承与瓷业遗产活态利用展示相结合的模式,加强瓷业文化保护传承的体系性与延续性。

实施举措颁布《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对景德镇在陶瓷原料开采、陶瓷成型、陶瓷装饰、陶瓷烧成以及陶瓷包装、陶瓷修复、陶瓷民俗等传承制瓷过程中形成的独特陶瓷文化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突出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独特价值、文化内涵、地方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求。

8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协调并进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突出瓷业遗产作为文脉载体、文化标识的引领作用坚持保护第一、真实完整、因地施策、精细管理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修复和合理改造,保护传承老街区、老里弄、老建筑承载的历史文化。结合和美乡村建设,推动瓷业遗产相关村落加强文物古迹、民俗非遗等活态展示和系统解读,保护和提升乡村文化景观,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建设集历史传承、文化体验、生活美学于一体的瓷业遗产村落,重点打造高岭·中国村、三宝陶源谷等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样板。

实施举措推动以御窑厂遗址、落马桥遗址等文物资源为核心的老城片区保护整治与功能提升工作。加强对中心城区连接成片的传统窑业里弄、民居、作坊、码头、街区以及陶瓷工业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空间等的整体保护加强乐平、浮梁等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系统保护展示古民居、古窑址、古戏台、古衙署、古塔、茶园等。

9鼓励公众参与。发起文物保护公益组织、探索设立文物保护公益基金,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瓷业遗产保护创立乡镇(街道)人文小站,引入知名社区营造团队,开展瓷业遗产知识进校园行动。推动瓷业遗产宣传教育工作,零距离发挥遗产的民生价值。创新社会力量认领认养级别文物保护多方参与模式

实施举措:聘请文物保管员,壮大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利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广播电视节目、短视频等形式各类新闻媒体平台,传播景德镇瓷业遗产的文化价值、历史脉络和保护情况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违法的共同意识,不断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度

深化瓷业遗产价值研究阐释

10开展考古研究编制瓷业遗址考古规划,有计划开展城市考古工作,提升考古研究水平,促进考古成果有效转化加强与国内考古机构的合作,引进和培养考古人才聚焦中国古代瓷业发展高峰研究深入挖掘景德镇青花、玲珑、粉彩、颜色釉等传统名瓷价值内涵,科学系统阐释景德镇陶瓷文化绵延不断、器以载道、精益求精的发展脉络以及世界瓷都景德镇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

实施举措:继续实施御窑厂遗址及中心镇区、落马桥遗址及南部镇区、观音阁遗址片区、湖田窑遗址片区等瓷业生产核心区的考古发掘工作,推动历年御窑厂窑址、湖田古瓷窑址考古发掘报告的出版推动御窑博物院获得考古发掘团队资质,设立故宫博物院景德镇考古基地。开展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发掘项目。

11推进科学研究和理论研究。依托古陶瓷科学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景德镇御窑博物院工作站,深化陶瓷文物修复、预防性保护等基础研究。建好景德镇陶瓷基因库,制定古陶瓷修复标准,打造中国古陶瓷修复基地。收集整理编撰陶瓷文化典籍文献开展御窑文化、里弄文化、会馆文化、工业遗产文化、地域文化等相关研究

12促进国际科研合作。全力建设景德镇国际瓷器研究联盟,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合作模式、研究体系,吸引国内外科学家参与景德镇瓷业遗产研究。结合大数据技术,模拟重建历史瓷业环境,对陶瓷文献和考古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申遗档案中心建设,打造世界瓷业遗产考古研究中心。

加强瓷业遗产展示传承

13完善瓷业博物馆体系。公布实施《景德镇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依托景德镇博物馆联盟,促进文物博物馆资源共享,逐步构建涵盖历史、科技、艺术、商贸等多元主题,以国有综合博物馆为龙头以专题类博物馆为特色以非国有博物馆为重要补充的瓷业博物馆体系。支持民间博物馆、乡村博物馆、个人艺术馆、企业展示馆发展。

实施举措:结合博物馆建设,加强世界遗产申报项目遗址的展示阐释,推动设立世界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系统阐释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的突出普遍价值、文化内涵、保护理念、实践成果和工作进展等。

14深化文教结合。将瓷业遗产保护利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文博单位与学校等单位共建基地。完善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建立博物馆资源进校园常态化机制,培育专业工作团队,打造特色教育活动项目品牌

实施举措:在全市博物馆创建30家校社共育实践基地。设立30博物馆进校园特色学校,开设博物馆主题课程。与具有考古专业的高校联合创建中国陶瓷考古研学基地。逐步推进场馆教育进校园,将场馆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和教学计划。

15促进文旅融合。构建全域瓷业遗产知识图谱,赋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合理设定线路,开发文物主题游径,形成串联申遗要素的遗产价值展示线路,建立统一标识系统,加强科技手段应用,提升展示设施、充实展示内涵、丰富展示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实施举措:打造10条瓷业遗产文物主题游径,发布景德镇博物馆游览地图开发景德镇陶瓷体验特色旅游线路。推进御窑文化、里弄文化、会馆文化、工业遗产文化等特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景区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实景演艺、沉浸式体验等业态。

16开展全媒体宣传。创新表达形式,制作瓷业遗产相关短视频等线上产品,宣传瓷业遗产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加强与权威媒体合作,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工作。推出一批瓷业遗产影视剧、纪录片、丛书等艺术精品。

实施举措:与中央媒体联合成立景德镇瓷业遗产传播联盟,通过数字化技术和全媒体平台,开展文化艺术作品推广。拍摄瓷业遗产系列纪录片,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文化遗产内涵。利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传播景德镇陶瓷文化纪录片、宣传片等,持续推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融媒体传播产品

17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创新展示陶瓷文化名片,推动国际文化艺术专家来景驻留,汇聚全球精英,推动青年汉学家计划,推进丝路瓷行——中国陶瓷文化巡展纳入中宣部、文旅部相关国家级重点项目。策划设计融陶瓷器物展览、技艺展演、文艺演出、用瓷体验、文创销售为一体的主题陶瓷文化活动,用好国际陶瓷博览会、国际陶瓷艺术双年展等品牌,举办一系列陶瓷文化展演和传习活动,打造中华文化交流客厅和国际文化交流名城。

实施举措:建立陶瓷文化研究中心,举办国际性学术研讨会等活动,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出版。加强与国内外文化遗产相关组织交流合作,积极传播展示景德镇优秀历史文化,引进国内外场馆精品展览。

)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18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文物安全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文物安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强化文物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守住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业务培训,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实施举措持续推进湖田古瓷窑址镇窑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问题的整改工作,29处地物变化全面实施整改提升整体拆除原有景观平台,恢复小南河与南河交汇处水域特征;补全该区域考古勘探工作,实施公共场地设计、窑址文化氛围宣传、原有植被优化,加强文化遗产特征呈现。

19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创新完善文物安全监管手段,与景德镇海关联合创新文物出入境鉴证溯源技术,建设全市文物安全监控系统和世界遗产监测体系。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强化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省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

实施举措:建立完善景德镇市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施世界文化遗产遗产区监测工程,建设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完善建筑类申遗要素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重要遗产及遗产集中连片区域的消防设施,实施安防、消防、防雷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20建立联防联动联审长效机制。完善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联合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应急、气象、宗教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文物安全工作督查,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海关等部门建立打击预防文物犯罪合作机制。加强发改、规划、住建、文物等部门协调,全面排查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潜在违建风险和隐患,建立完善建设项目联机制。

实施举措: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景德镇市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报告制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月巡查一次,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和监督两线范围内项目建设情况印发《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有关项目审批流程》,规范涉文保单位两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杜绝违法建设情况的发生。

七、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体制机制障碍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商议决议。

2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各级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职能。景德镇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负责依法开展全市辖区内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负责具体推进创建工作。珠山区、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党委政府履行各自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职责,落实文物属地管理要求,负责示范区创建范围内核心区、拓展区内各项创建工作。加强景德镇文物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建设,推动建立单一主体的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建立运行跨部门、跨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和日常办事机构,实现申遗要素管理全覆盖,对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旅游经营等实施统一管理。

3强化法治护航。贯彻落实《景德镇市陶瓷文化传承创新条例》《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景德镇手工瓷业遗存系列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景德镇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等。

4拓展资金来源。按照《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向发改部门申请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精特新项目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景德镇瓷业遗产保护基金,发挥杠杆作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的资本参与模式。

5加强育才引智。成立瓷业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专家委员会,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专业支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指导意见和省委编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有关政策,重点推进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层次文博人才、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强重点文物保护修复鉴定、展览策划、考古发掘等紧缺人才培养。

6强化督促落实。切实履行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对本方案落实的动态监测、节点管理、协调调度、进度评估,细化分解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总结经验做法,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进展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保障创建工作有序高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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