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乡村产业振兴四大计划行动方案》已经2018年8月22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乡村产业振兴四大计划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决策部署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字〔2017〕96号)要求,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更好地提升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多产融合、实现全面发展,不断推动全市现代农业提质提效,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四大行动方案。
一、实施蔬菜产业振兴计划
(一)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蔬菜规模化、设施化、产业化发展,重点突破我市设施蔬菜比重低,蔬菜储藏保鲜能力不足等产业发展瓶颈,努力扩大蔬菜特别是设施蔬菜的播种面积,提高蔬菜产量及品质。推动蔬菜由传统种植向设施种植转变,由传统销售渠道向网络物流等新兴渠道转变。到2020年,力争蔬菜播面达到60万亩,产量达到150万吨,产值达到20亿元,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1%为智能大棚),实现蔬菜生产的标准化、自动化、平台化,有效提升乐平蔬菜生产水平,保持乐平蔬菜产业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二)重点任务
1.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坚持规划先行、连片种植、稳定发展的要求,综合城镇发展、种植习惯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各地在完成指导性任务基础上,鼓励多建钢架大棚。乐平、昌江等蔬菜产业发展潜能大的县(市、区),要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布局,落实条件保障,引导各类蔬菜种植主体,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抓华东地区、东南沿海及省内目标市场。
2.大力发展规模基地。积极发展示范引领性高标准现代大棚,重点解决良种繁育、栽培技术、现代物流、开拓市场等关键难题,引领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现有蔬菜基地巩固提升,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生产型钢架大棚,带动更多农户连片种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发展蔬菜的先进理念、技术和企业,鼓励客商通过直接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建设一批带动型蔬菜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导蔬菜加工企业自建生产原料基地。坚持“分类布局、集中连片”原则,建设一批蔬菜专业村(组)。发挥规模基地带动示范作用,建立龙头企业与基地、菜农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菜农队伍,加快形成规模和效益优势。
3.改善菜地基础条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用于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设施蔬菜产区,主要建设高效节能钢架大棚,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露地蔬菜产区,主要完善灌排设施,建设路面硬化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配备生产用电设施,配套农资、农机具库房及田头贮肥(沼液)池或堆肥场。在降雨较多较集中的蔬菜生产区域,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抗洪排涝能力。实施菜地培肥工程,逐步建成能排能灌、土壤肥沃、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产稳产蔬菜生产基地。
4.引进推广实用技术。加强与高校、蔬菜科研机构合作,依托市农科所等平台和资源,组建蔬菜产业技术研究团队,加快选育推广适宜本地的蔬菜良种。以现有规模蔬菜基地为依托,加快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连作障碍治理、高温闷棚、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土地耕整、水肥一体、田头预冷、设施环境调控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技术联系,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组织开展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蔬菜技术员和生产一线能手,加快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
5.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完善信息服务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等媒介,及时准确地为菜农推送天气预报、灾情预警、实用技术、产业政策、市场行情等信息。发挥气候区位优势,突出“春提前”、“秋延后”,引导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发挥大棚保温避雨功能,实现错季生产,丰富市场供应。在蔬菜集中产区,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实行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逐步解决散户生产管理、技术推广、产品销售、质量监管难等问题,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6.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继续强化蔬菜种植主体责任,指导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全面建立生产和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未满即采等行为。强化投入品管控和监督抽检,对农残超标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年内申报奖补时实行一票否决。加快“三品一标”创建力度,每个县(市、区)年内力争有一个蔬菜产品通过认定。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快蔬菜产品品牌培育,积极参加蔬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宣传推介我市蔬菜。
7.搞活市场对接流通。结合蔬菜产业区域布局,发展一批专业性产地批发市场。大力推进乐平中远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和高岭·中国村农品小镇的建设,力争年底全面启动。加快改造和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完善中心城区、县城、集镇三级农贸市场体系。鼓励现有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项目,扶持工商企业及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壮大一批蔬菜购销经纪人队伍。加强与上海、广州、北京等一线城市市场的交流合作,发展对口供应蔬菜基地,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引导企业、学校、酒店、社区居民与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社、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实现生产与销售无缝对接。
8.着力推进产业扶贫。按照“四个一”产业扶贫思路,发挥主体作用,激活内生动力,探索带动模式,推动蔬菜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倾斜安排奖补政策,乐平市、昌江区每年至少各新增2个蔬菜产业扶贫示范点。引导完善联结机制,推广要素入股、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订单生产等模式,扩大现有基地带动贫困户覆盖面。完善蔬菜产业扶贫政策,重点解决贫困群众生产性资金短缺难题。落实“一对一”技术结对帮扶措施,精准推送农时农事、生产技术、价格行情,切实帮助解决蔬菜生产技术和销售等难题。
(三)政策扶持
按照突出不同重点、不同环节的原则,市级财政(2018年-2020年)每年统筹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资金800万元,作为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标准大棚菜田,基地内连片2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以及喷滴灌和冷库设施进行奖补,跨年度分两次验收奖补到位,引领扩大蔬菜基地面积、推广发展大棚设施。县(市、区)相应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能少于市级预算,并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对蔬菜基地标准菜田、生产设施、基本菜农进行奖补。市级奖补的具体项目、要求和标准如下:
1.新增蔬菜基地奖补。新建基地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或老基地扩面100亩及以上的,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基础设施奖补。
2.新建蔬菜生产设施奖补。对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新建设施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分项进行奖补。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异地搬迁,不再享受此政策。
(1)喷滴灌设施。采用滴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采用喷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喷灌、滴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2)钢架大棚设施。对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且钢架大棚面积达20亩及以上的,按以下两类大棚分类别进行奖补,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
一是标准大棚。新建跨度在6米、脊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按设施面积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是高标准大棚。主体规格: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配套设施设备:开窗、水肥一体化设施。主要功能:同时具备通风、保温、遮阳、降温等功能。按设施面积1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20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累计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奖补5万元。
以上市级奖补政策从2018年起执行。
二、实施茶叶产业复兴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重振浮梁茶产业辉煌为目标,按照“高效利用、跨界开发、深度融合”的茶产业发展振兴思路,加大茶叶品牌整合力度,加快发展“生态、绿色、有机”茶叶,大力推动茶业资源向旅游资源、康养资源、文化资源、平台资源、招商资源转化,切实推动茶产业全面复兴。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茶园3-5万亩,茶园总面积达到30万亩,茶叶总产量达到2万吨以上,茶叶总产值突破20亿元,关联产业突破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1.扩大茶叶种植规模
(1)鼓励适度规模种植。按照“生态、绿色、有机”的要求,对新建茶园实施山、水、园、林、路统一规划,重点扶持种茶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发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茶园。
(2)支持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围绕茶树良种化、布局园林化、肥料有机化、耕采机械化、防控绿色化目标,推进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
2.努力提高茶叶产量
(1)推广良种良法。推广槠叶齐、浙农117、迎霜等良种,抓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喷滴灌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快茶叶机采、机制推广步伐,提高采茶、制茶效率。
(2)支持夏秋茶生产。坚持春茶、夏秋茶并重原则,支持茶叶加工企业开展夏秋茶生产;坚持高端、中低端协调发展原则,在提高档次出精品的同时,积极扩大中低档茶生产;夏秋季节利用现有茶园大力发展大宗出口茶,稳步提高单产,总产达到12000吨。
(3)加快低产茶园改造。根据低产茶园的成因及其不
同表现情况,采取改园、改土、改树、改种和改管理等技术措施综合治理,逐年改造低产低效茶园,提高茶园产能。到2020年,全市改造低产茶园8万亩以上。
3.着力提升茶叶质量
(1)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抓好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杀虫灯,诱虫色板,信息素(性激素)引诱剂,Bt制剂,诱捕器,除虫菊浸提液,鱼藤浸提液。通过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和集成应用,提高原料品质,全面推动绿色、有机食品原料基地建设。
(2)推行茶叶清洁化加工。加快茶叶加工机械更新换代,按产品标准化、自动化要求设计布局生产线,保证茶叶加工全过程不落地、无污染。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要求,按QS认证和HACCP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全程卫生质量管理。
(3)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引导加工企业和标准化茶园基地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4.培育茶叶经营主体
(1)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优秀企业来我市从事茶叶种植、加工、销售。鼓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扶持有规模基地的获得相关质量体系认证、拥有企业商标、有直销店、能显著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推动全市茶产业不断升级。全市重点培育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4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0家。
(2)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加工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提高茶叶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至2020年,新发展茶叶专业合作社40家,培育市级以上茶叶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家。
5.加强茶叶品牌建设
(1)有序推进茶叶品牌整合。浮梁县要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牌整合,重点扶持一些市场占有率高、带动力强、质量优的企业品牌。
(2)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产茶县特别是浮梁县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实施茶叶区域品牌建设,逐步培育彰显地方特色、有市场竞争力和一定文化内涵的区域(公用)品牌。
(3)不断提升茶叶品牌价值。引导和支持茶叶种植、加工、销售主体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稳步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规模。鼓励支持茶叶经营者申报认证(认定)“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着力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品牌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
6.延伸茶叶产业链
(1)优化茶叶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茶,积极发展红茶和白茶,鼓励发展青茶、黑茶和各类保健茶。加快初制茶叶老旧企业提升改造步伐,积极发展茶产品精深加工,鼓励企业开发紧压茶、速溶茶、袋泡茶、花草茶及蒸青茶等各种茶叶新产品,不断提高茶叶的综合利用率。支持茶叶龙头企业开发茶食品、茶日化用品、茶药品,茶保健品饮料。
(2)拓展茶叶产业功能。依托浮梁深厚的茶文化历史资源和丰富的人文资源、红色文化,弘扬茶文化,发展茶旅游。积极开展品茶、斗茶、议茶等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文化的影响力。支持建设一批茶文化休闲农庄,引导建设茶博馆、观光茶园和各种档次的茶楼、茶馆,增强旅游对茶产业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融茶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及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旅游线路。
7.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1)建设大型茶叶交易市场。加快高岭·中国村农品小镇的建设和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设立专门的茶叶交易市场,完善市场功能,增强带动茶产业发展能力。
(2)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浮梁茶叶品牌宣传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在市内外设立专卖店、直销店,支持专业合作社与大中城市开展“农超对接”,拓展国内市场。鼓励茶场、茶企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参加国内外各类茶博会、茶交会、茶文化节等活动,提高浮梁茶叶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三)政策扶持
全市财政每年(2018年-2020年)统筹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资金800万元,作为茶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茶叶产业发展的奖励。各县(市、区)原则不能少于市级整合资金奖补的要求进行配套。
市级奖励标准:
1.新茶园开发奖补项目。对年内新开发种植茶叶面积(已完成定植)达100亩及以上的茶叶企业、合作社、基地或家庭农场(大户),按300元/亩的标准据实予以一次性奖补(不含省里的奖励)。对年内新开发种植茶叶面积(已完成定植)达500亩及以上的茶叶企业、合作社、基地或家庭农场(大户),按500元/亩的标准据实予以一次性奖补(不含省里的奖励)。对年内新开发种植茶叶面积(已完成定植)达1100亩及以上的茶叶企业、合作社、基地或家庭农场(大户),按800元/亩的标准据实予以一次性奖补(不含省里的奖励)。
2.低产茶园改造奖补项目。对茶园总面积100亩及以上的茶叶企业、合作社、基地或家庭农场(大户),年内集中连片改造低产茶园100亩及以上的,按200元/亩的标准据实予以一次性奖补。
3.购置茶叶机械补助项目。对茶园总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的茶叶企业、合作社、基地或家庭农场(大户),年内购置茶叶生产、冷藏和加工机械设备,资金总额达到6万元及以上的,凭发票按购机金额30%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奖补总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对获得“三品一标”产品进行奖补。对年内新获得“三品一标”证书的茶叶新型经营主体,按无公害农产品3000元/个、绿色食品10000元/个、有机食品20000元/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0000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不同时享受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奖补政策。证书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补助。
三、实施三产融合攻坚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目标,按照“发展加快、布局优化、质量提升、领域拓展”的发展思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田园综合体,壮大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拓宽一批农产品销售网络渠道,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和品牌企业,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
力争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项目2个,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省级田园综合体10个,农业特色小镇20家,美丽休闲乡村4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9个,全市规模以上休闲农业园区(点)达到300家,新增家庭林场100家、家庭农场100家,3A林业景区20个;完成市级农业智慧云平台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份额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实现农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从物质向精神文化功能拓展。加强统筹规划,把农业发展与生态文明、休闲旅游、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以及美丽乡村和康养产业建设融为一体,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再上台阶。
1.以集镇功能修缮为重点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按照中心集镇“133”工程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交通畅通整治工程、违章拆除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城镇绿化工程,确保农村环境整治成果不反弹,生态环境大改善、生活品质大提升。
2.以开展生态修复为重点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1)水系生态修复。以一江四河(昌江、东河、西河、南河、乐安河)为重点,大力推进河道清淤工程,大力推进水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河岸绿化工程,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工程,确保境内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保持“一河清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2)山体生态修复。以“一带三边五线”可视范围内的山体修复为重点,推进一批重点项目。一是推进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程。严禁矿山开采,重点做好涌山、双田、乐港、寿安等产煤区及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力度,每年力争修复1-2个废弃矿山。二是推进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全面开展防护林工程封山育林建设和公益林提质保护建设及荒山荒坡造林绿化。三是推进青山白化整治工程。积极倡导绿色殡葬,严禁新建私坟。对“一带三边五线”可视范围内的乱葬乱埋坟墓多措并举进行整治,对影响观瞻的坟墓异地迁移,在公墓区集中安置一批;对集中连片、难度较大的进行生态化改造一批。四是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以森林植被和公益林保护为主体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公益林保护,推进村镇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农村绿地系统。优化集镇绿地布局,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拓展绿色空间,提高集镇绿化效果。抓好入村口主干道两侧绿化、村内主次干道绿化、公共活动场所和农户庭院内外绿化、围村林营造、农田林网化,提高村镇绿化覆盖率。特别是昌江百里风光带的建设,要按照标准高、要求严、效果好的要求,全面启动,加快建设,争取有实质性进展。
3.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1)打造一批精品路线。以景瑶线、乐弋线、206国道(浮梁、乐平段)为重点推进美丽风景示范线建设。
(2)建设一批样板村。一是建设一批以陶瓷文化和艺术为特色产业的样板村。二是建设一批以古村落为文化内涵的特色产业样板村。三是建设一批以生态环境为特色产业的样板村。通过三类样板村的打造,使景德镇的生态优势、文化优势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展。
(3)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在江西省具有影响的山水林田湖草田园综合体项目,并获得省级及国家的验收。
(4)发展一批新业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与休闲观光农业相结合,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发展信息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加强农业智慧云平台建设,积极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模式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发展农村电商,开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三)政策扶持
1.完成以陶瓷文化和艺术为特色,以古村古落为文化内涵,以生态环境为特色的三类样板村的建设,继续按《景德镇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试行)》(景办字〔2017〕41号)文件要求,每个样板村考核验收后市级财政按总投入的50%奖补(奖补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各类创建奖补。创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奖励1000万元,省级田园综合体奖励300万元;对年内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新三板上市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不含省市其他奖励),奖励均以项目形式给予。县级要根据市里的奖励标准进行配套,并出台相关的扶持文件。
3.扩大金融服务。鼓励社会工商资本投资休闲农业,依托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等平台,加大对农业产业、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信贷资金投放。
4.优先落实用地。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要将其列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优先安排。允许将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用于休闲农业。充分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体闲农业,对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按照“稳粮、优供、增效”和“藏粮于技、藏粮于地”的要求,努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在全面完成42.8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全市粮食播面稳定在130万亩,产量稳定在55万吨,进一步夯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市再打造2万亩的精品示范农田,进一步提升设施农业水平,夯实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础。
(二)重点任务
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提前谋划,编制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各县(市、区)2017-2020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高标准农田和精品示范农田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核心区、辐射区两类,核心区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统一组织设计,达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降低劳动成本和机械化作业、规模经营。辐射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机耕道及水陂水坝等配套建设。
2.明确项目法人。为便于项目组织实施,以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作为项目法人,以乡(镇)政府作为二级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工程设计,对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资料建档管理,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3.依法立项招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县级项目法人具体负责本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招投标工作,招标代理公司由县级项目法人集体研究决定,报县领导小组批准。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应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一周内完成。要严格程序,堵住漏洞,确保中标队伍有资金、有技术、有实力。
4.统一组织实施。县级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工作组织,构建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依照制定完善的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明确时间节点,统一设计施工,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农技服务、机耕道路、生产设施配套等建设。各乡镇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行分管领导包片、工程管理人员包村。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施工程序须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真正做到每个村有技术指导,每个项目标段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5.形成综合效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6.统一验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督查工作的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由单项工程验收、县级自验自评和市级全面验收构成。其中,单项工程验收由项目一级法人组织,分项目标段进行;县级自验自评由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市级全面验收由设区市高标准农田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施,分项目县进行。对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政策扶持
1.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省级统筹、安排到县,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以3000元/亩的建设标准补助,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拨付。
2.精品示范农田建设,打造全市精品示范农田,由市高标办制定全市精品示范农田建设标准,在省级财政3000元/亩基础上,市、县安排2000元/亩,按照1:1的比例对获得市高标办验收合格后的精品示范农田进行奖补,市级资金来源在每年度整合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等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大计划行动是我市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字〔2017〕96号)精神,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涉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持之以恒抓出成效。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把四大行动计划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每个行动计划都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要坚持发挥优势、提高效益的原则,理清产业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定位和区域布局。要坚持项目化工作方法,把四大行动计划,尽早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具体项目和具体地块,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这项工作。四大行动计划各成员单位要围绕职责、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动四大行动计划的强大合力。二要严格考核,督查问责。要制定四大行动计划考核办法、量化评价指标,重点考核各地落实四大行动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领导重视程度和政策资金投入等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在四大行动计划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确保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四大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乡村产业振兴四大计划任务分解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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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 |
浮梁县 |
昌江区 |
珠山区 |
合计 |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蔬菜(设施蔬菜播面万亩) |
3 |
3 |
3 |
1.4 |
1.4 |
1.4 |
0.5 |
0.5 |
0.5 |
0.1 |
0.1 |
0.1 |
5 |
5 |
5 |
茶叶 (面积万亩) |
1.4 |
1.4 |
1.8 |
2.5 |
2.5 |
3 |
0.1 |
0.1 |
0.2 |
|
|
|
4 |
4 |
5 |
果业 (面积万亩) |
0.25 |
0.15 |
0.1 |
0.25 |
0.15 |
0.1 |
0.25 |
0.15 |
0.1 |
|
|
|
0.5 |
0.5 |
0.5 |
中药材(万亩) |
0.94亩 |
0.9 |
0.9 |
0.1 |
0.2 |
0.2 |
0.06 |
0.1 |
0.1 |
|
|
|
1.1 |
1.2 |
1.2 |
草地畜牧业 (万头) |
1.1 |
1.1 |
1.1 |
0.7 |
0.7 |
0.7 |
1.2 |
1.2 |
1.2 |
|
|
|
3 |
3 |
3 |
水产业 (亩) |
1800 |
1800 |
1800 |
500 |
500 |
500 |
200 |
200 |
200 |
|
|
|
2500 |
2500 |
2500 |
休闲农业(创建省级以上田园综合体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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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
|
1个 |
|
1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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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个 |
1个 |
1个 |
优质水稻 (高标准农田建设万亩) |
1万亩 |
0.9 |
0.9 |
0.4 |
0.4 |
0.4 |
|
|
|
|
|
|
1.4 |
1.3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