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发〔2024〕8号)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环固体字〔2024〕221号)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景德镇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2024年4月27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印发《江西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赣环固体字〔2024〕221号))。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了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趋零增长,尾矿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畜禽粪污、秸秆等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式多样化,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得到广泛认同,绿色低碳理念普遍形成,原生垃圾实现零填埋。星级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稳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实现全过程安全监管,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形成,制度、市场、监管、技术体系更加完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建设国际瓷都、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奋力谱写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江西作出贡献。
(二)建设任务
聚焦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五大领域和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创新,提出了6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一是聚焦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全面闭环管理,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三是推动循环农业,提升主要固废利用水平;四是减量化资源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五是加强过程监管,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六是建设国际瓷都,引导陶瓷固废规范处理。22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各单位责任分工,细化了各领域、体系的建设任务,力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协同推进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细化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评估监督。根据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要求,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目标责任制和“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评估制度,将建设成效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三是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保障体系,加大对固体废物领域的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措施,发挥税收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经济调节作用。
四是加强技术支撑。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固体废物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关键技术工艺研究、设备研发制造及技术成果转化,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是抓好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建共享工作成果。
解读单位: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798-852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