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解读
一、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应急保障,提升应对能力,做好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衔接防抗救,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背景
编制《预案》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省防办工作部署的要求。省防办高度重视预案编制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各地实际抓紧推进预案编制完善工作。二是适应机构改革往纵深推进的工作要求。之前的《预案》于2020年编制,三年来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正逐步建立和完善,为此有必要对预案做出相应调整。三是做好防范极端暴雨工作的要求。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我国极端暴雨多发频发,特别是郑州“7.20”和随州“8.12”特大暴雨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防汛工作应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落实极端暴雨防范应对措施,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水旱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暴雨、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指由降雨引发的山区洪水、泥石流)、台风、干旱、供水危机等造成的直接灾害以及暴雨、洪水、台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五、预案内容要点
一是突出了防灾减灾理念。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理念,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原则,贯穿到预案内容中。
二是梳理了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县(市、区)和其他机构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体系,首次提出了前方指挥部成立条件,明确当发生万亩以上圩堤溃决、市调大中型水库溃坝时,所在县、乡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前方指挥部,先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人员接管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明确了发生极端暴雨导致“断路、断电、断通信”形成救援孤岛的情况,基层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
三是明确了市级组织机构。突出了市防指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了市防指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明确了市防指领导、市防指、市防办、成员单位和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明晰了工作职责界限和责任衔接。增加了市直机关工委和团市委两家市防指成员单位,完善了景德镇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四是健全了市防指工作机制。明确了市防指会议、会商、信息共享、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新增了信息报送与发布工作机制,明确了信息报送和发布的内容、原则、流程、要求和形式。新增了河道清障、培训演练、专家组和值班值守等汛前准备内容。
五是强化了监测预报预警。明晰了预警发布与传播方式、预警对象。根据成员单位承担的职责,明确了气象、水文、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农村等相关成员单位在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和职责,充分发挥了各单位的专业优势。
六是优化了响应启动条件。拆分和细化了防汛和抗旱应急响应指标条件及响应行动。明确了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新增了全市洪水预警发布标准表和市级暴雨预警标准作为附件。加入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垮坝等条件作为防汛四级、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同时优化调整了抗旱应急响应指标条件。
七是细化了应急响应行动。梳理清楚了应急响应的行动工作流程,细化了不同等级响应行动的具体措施,当启动防汛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时,明确了防汛关键期有市防指领导坐镇指挥的要求。对启动应急工作组、响应期内会商、派出工作组、物资队伍和资金保障、信息报送和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