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44172/2025-10170

【政策解读】《景德镇市市属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5-05-15 访问量: 收藏.png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建立健全项目决策全过程监管和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201734号)、《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201735号)、《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赣国资规划字202189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市属出资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景德镇市市属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市属出资企业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管理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市属出资企业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管理依法建立企业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管控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国有企业投资效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景德镇市市属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内容,第二部分是附件内容。

正文内容有:总则、投资监管体系建设投资事前管理、投资事中管理、投资事后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责任追究、附则项目审批及建设管理、项目后评价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八个章节,共计42条。

第一章总则,共8条,主要是对制定《办法》的目的,投资监管目标任务、企业投资主体定位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表述,并对《办法》所称投资、投资额、主业、非主业等概念进行了定义,对企业投资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阐述。

第二章投资监管体系建设,共5条,主要是对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市国资委建立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投资监管联动机制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投资事前管理,共10条,主要是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与报送和项目事前决策、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投资事中管理,共7条,主要是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变更、资金管理、招投标活动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章投资事后管理,共3条,主要是对企业年度投资报表信息报送、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进行了要求。

第六章投资风险管理,共4条,主要是对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投资风险评估、加强非主业投资项目风险管理进行了强调。

第七章责任追究,共2条,主要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附则,共3条,主要是其它情况说明。


附件内容有: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共16条,主要是从投资布局、投资程序、投资安全、投资回报四个方面制定更加全面的负面清单

四、关键词

市属出资企业、投资项目、投资管理

五、涉及范围

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珠山区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市、县国有企业。

咨询单位:景德镇市国资委

咨询电话:0798-8509732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