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珠山大道及弘文路(市第五中学附近路段)交通状况的议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规划在五中附近建设停车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城市管理“的相关措施,很具有建设性,既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又保障了家长和孩子上下学期间的出行安全。
一、关于“规划在五中附近建设停车场”的建议。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第十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以及除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以外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推进在五中附近选取合适区域建设停车场。同时,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增派路面警力前往珠山大道及弘文路对车辆停放进行管控,与城管加强联合执法,确保车辆有序停车,不占用过多车道,避免交通拥堵。
二、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建议。公安交管部门组织警力持续深入辖区中小学校,着力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民警通过动画课件、趣味知识问答等方式,重点对同学们进行了拆“棚”戴“盔”宣传教育,教导学生拒绝乘坐酒驾、超员车辆,普及文明交通知识,引导孩子们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传播者”,切实增强“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建议。该城管执法权归昌江区城市管理局所有, 市城管局只具备督查职能,已多次下达执法监督通知书,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已经规范部分区域给小商小贩经营。针对此现象,市城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大督查力度,力争保障交通畅通。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