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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6-07-14 访问量: 收藏.png

7月14日上午10:00,《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景德镇市发展中心13号楼3楼301发布厅举行。

主发布人

张  洁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占维笑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发布人

华  炜  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鄢  伟  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市近日正式出台了《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今天我们专程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很荣幸邀请到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洁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华炜先生,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鄢伟先生,向大家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内容,并回答媒体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首先请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洁介绍《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出台的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洁:

各位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们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

下面,我就《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政策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形式应运而生,传统的、基于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制度,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以工伤保险为例,很多群众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因为用工形式灵活、缺少劳动关系这一基础,导致群众想参加工伤保险却参加不了的情况,相关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切实保障各类劳动者权益,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负担,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市直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起草了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文稿,经十六届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二、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计七个部分38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障对象。包括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人员和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范围的六类特定人员。其中,特定人员主要包括:超龄人员、实习人员、“两委”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志愿者、灵活就业人员。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逐步扩大特定人员范围。

二、参保办法。补充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自行缴纳。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用人单位所属工伤保险行业费率的30%缴纳。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缴费标准,可类比相应类别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缴费情况,缴费费率和标准一致。

三、有关待遇。补充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分为代偿型、提高型两种。代偿型待遇就是代替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本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助金等,可以有效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提高型待遇就是由补充工伤保险进一步提升待遇的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目录外工伤医疗费,可以有效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三、政策主要特点

《实施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保障群体显著扩大。将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没有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不清晰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补充工伤保障范畴,推动工伤保险由“身份险”向“行为险”转变,有效填补了现行制度的覆盖空白。据初步估计,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后,可将2-3万名特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进一步织密职业安全保障网。

二是减负力度显著增强。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按规定应由企业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补充工伤保险基金可替代支出比例约为77%,可有效减轻、化解企业风险。以十级伤残为例,企业承担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6个月本人工资降为1个月,其余5个月由补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加之工伤医疗目录外用药、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等代偿性待遇,企业总待遇支出降低率将更高。

三是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以目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为例,如果职工出现工亡,除长期待遇以外,家属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待遇约为110余万元;如果该职工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待遇额外增加20万元。同样,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在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其待遇水平与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群基本一致。因此,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实现了与工伤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达到了缴费费率一致、享受待遇水平一致的效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推行补充工伤保险政策,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是为企业群众减负纾困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劳动者职业伤害权益保障的现实需要。我们坚信,这项政策的实施,必将为劳动者撑起“安全伞”,为企业发展筑起“防火墙”,为经济社会发展充当“压舱石”。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早落地、见实效。在此,也恳请媒体朋友们广泛宣传、积极推广我们的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政策、享受红利。
最后,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感谢张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开始。

江西晨报记者提问:请简要介绍一下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办理补充工伤保险?以及办理保险之后什么时候可以生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洁:

谢谢您的提问。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自动同步关联补充工伤保险生成缴费信息,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新增职工由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企业经办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同步办理补充工伤保险登记,而后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与新增职工相同,特定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部门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

景德镇市辖区范围内新参保的用人单位按营业执照所属行政区域,前往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参保人员自参保登记缴费成功次日起就可以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未能及时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用,在欠缴期间不能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另外,工程建设项目以项目形式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若工程项目延期并办理工伤保险延期手续,视同补充工伤保险已办理延期手续。

我的问题回答完毕,谢谢!

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呢?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华炜:

谢谢您的提问。

我市补充工伤保险是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是现有工伤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和其他社会保险一样,补充工伤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进行征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首先是在人社部门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登记,其次是人社部门将登记成功的参保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申报缴费。用人单位是按月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年进行缴费。

税务部门将分别提供线上+线下、窗口+掌上、实体+网厅等多渠道多途径的缴费模式,其中用人单位可通过“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缴费,以个人名义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报缴费,而且都可以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全市各办税服务厅窗口线下办理申报缴费。

我回答完毕,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之后,对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来说都有什么好处呢?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鄢伟:

谢谢您的提问。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轻用工负担。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应由企业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补充工伤保险资金可替代支付平均比例约为80%左右,企业负担大为减轻。我们以某职工工伤八级为例,假设其医疗费花费10万,住院20天,其中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8万,停工留薪期6个月,其中需要护理3个月,月工资为6000元,其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为四类,该职工月缴补充工伤保险费只需16.2元。如果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须支付待遇为21.2万,企业还需支付待遇13.1万。而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将由补充工伤保险资金替代企业支付9.9万元,企业只需要支付3.2万元。

计算过程:

1.补充工伤保险月缴费:6000元×0.27%=16.2元;

2.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6000元×6个月=3.6万;

3.工伤保险支付的待遇:医疗费8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6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6万=21.2万;

4.企业需支付的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3.6万+13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8万元+3个月的护理补助1.7万=13.1万;

5.补充工伤保险资金替代企业支付的待遇: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助1.8万元+13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8万元+20天的护理费0.3万元=9.9万元;

6.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企业只需支付:13.1万-9.9万=3.2万。

对于职工来说,可以提高保障待遇。用人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工伤职工的整体待遇保障可以提高40%左右。对工伤职工目录外医疗费,0-10万元由补充工伤保险资金给付75%,10万以上由补充工伤保险资金给付60%,减轻了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特定人群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基本同等的待遇,让劳动者从业无后顾之忧,也让用工主体敢用工、用好工,实现就业和用工的双向奔赴。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积极提问,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市工伤保险相关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
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好的这场发布会的干货,让我们一图读懂景德镇市补充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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