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上午10点30分,由市政府新闻办、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厅举行。
主发布人
王 锋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占维笑 中共景德镇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发布人
唐立松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负责人
市委宣传部对外传播科科长 占维笑: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承接好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的用地审批权,对于保障我市重点项目落地、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召开《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到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锋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唐立松先生,请他们介绍《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有关政策,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首先请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锋对《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解读本次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权授权委托承接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我市实施方案。借此机会,我向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前,省政府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赣府发〔2024〕21号),将省级层面多项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授权和委托至设区市人民政府行使。为确保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面规范审查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质效,构建起严格规范、便捷高效的建设用地审批机制。下面,我就《工作方案》要点进行解读:
一是明确主要任务。全面明确3大类承接事项,精准划定承接范围:一是省政府授权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即在省政府权限内(不含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审批事项),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含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事项;二是省政府委托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即省政府权限内(不含国务院委托省级政府审批事项),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实施建设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不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的审批事项;三是省政府委托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事项,即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专家论证及审批事项。同时,明确实行分级审查属地负责制的审查责任,划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法定审查职责。
二是厘清职责分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昌南新区管委会作为用地报批责任主体的属地管理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总责,统筹做好辖区内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工作、权益保障、费用落实等全流程工作。同时,细化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市自规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等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
三是规范审批环节。明确分级审批权限,按照用地规模分别报请分管副市长、市长审批;规范审批流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经审查报批、缴费后印发批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经联审及专家评审后报批印发批复;严格印章管理,土地征收及成片开发方案批复使用“省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只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使用“市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规费缴款使用“土地报批规费缴款专用章”。
四是健全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基础支撑、严格实施监管、强化考核评估、做好衔接协调5个方面,制定了全链条保障举措。明确严禁越权违规审批,不得擅自扩大授权和委托审批范围;对审批队伍建设、业务培训、资金保障等基础支撑工作作出安排;建立建设用地报件质量通报制度、约谈问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履职情况自查自检和评估,及时向省级部门汇报衔接;明确了高新区、昌南新区与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用地报批衔接规则,确保承接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省政府授权和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的承接实施工作。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用好政策,营造全市依法依规用地、高效保障发展的良好氛围。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工作方案》的落地实施,必将推动我市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市重大项目落地、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感谢王副局长的解读。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举手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江西日报记者提问:请问此次权限承接落地,对景德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主体将带来哪些核心利好?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锋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要说这次权限落地的实在好处,核心就是三个字:提效率。
首先是审批层级直接沉到了市本级,以前这些事项要层层上报到省政府审批,来回跑、周期长,现在市里面就能闭环办完,相当于给用地审批开了“直达快车道”。

再就是项目落地速度能大幅提升,审批周期短了,我市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就能更快拿到用地保障,不用再卡在审批环节等。
还有就是营商环境能实实在在优化,流程简化了、环节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制度性成本也降了,最终都是为我们景德镇的高质量发展添动力。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相较于以往的报批流程,本次方案在审批流程上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负责人唐立松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流程上的优化,我们核心就是围绕 “少跑腿、快办结、不模糊” 这几个点来改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第一是把整个流程标准化了,明确了“县级组卷申报—市级部门联审—市政府分级审批—下发缴费通知—印发批复文件”的完整流程,每个环节谁来干、干什么、有什么要求,都写得明明白白,不会出现流程模糊、没人对接的情况。

第二是把审批环节压减了,以前要上报省政府完成的审批环节,现在市本级就能走完。我们局完成审查之后,直接按权限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批完就发缴费通知,费用缴清直接印发批复,省掉了逐级上报的中间环节,效率能提一大截。
第三是把特殊事项的流程规范了,比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我们明确了部门联审加专家委员会评审的模式,评审通过之后再按程序报批、发批复,既保证了效率,也守住了合规的底线。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我们知道用地审批涉及到好几个市直部门,还有各个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这次的方案里,是怎么划清各方的责任的?怎么避免出现互相推诿、流程卡壳的情况?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负责人唐立松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们做方案的时候,重点考虑的核心问题:“权限接过来了,能不能顺畅转起来?”,关键就在责任划得清不清、边界明不明确。这次我们在方案里,把所有涉及单位的责任都钉死了,就是为了避免推诿扯皮、流程卡壳。

首先,我们把报批的第一责任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还有高新区、昌南新区管委会,就是建设用地报批的责任主体,你报上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你要负总责。包括征地前期工作、信息公开、补偿安置、后续的行政复议应诉这些事,也都明确了属地责任,从源头就把担子压实了,不是报上来就完事了。
然后,我们把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的责任清单列得清清楚楚。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牵头单位,负责审批的具体实施、定审查规则、做备案公开、处理复议应诉这些核心工作;发改、财政、司法、林业、人社、生态环境、住建、文旅这些部门,各自管哪一块、审什么内容,方案里都写得明明白白,每个环节都有对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会出现“没人管”的空白地带。
还有大家关心的高新区、昌南新区和属地县区的衔接问题,我们也专门做了明确。这两个新区辖区内的用地报批,要以用地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来报,新区和属地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全程衔接,属地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征地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新区来落实,从制度上解决了功能区和行政区的衔接问题,确保整个报批流程不会卡在中间环节。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感谢各位发布人,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如有疑问,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366号
